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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9
關鍵字:志工、志願服務法、國中生
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報載因應於十二年國教比序所產生的後遺症,這使得今年暑假的學生志工成為大熱門,以至於出現國中生爭先恐後地搶當志工的怪異現象,乃甚至於學生家長透過民代施壓,而讓公家機關被迫要釋放志工的服務機會,搞到最後還得找人來服侍這一的「小志工」。對此,關於國中生搶當志工一事,是有它延伸性思考的論述空間。
乍看之下,所謂國中生搶當志工的詭異現象,實則是現行結構性環境所招致而來人性誘因的直接投射,也就是說,隨著十二年國教的正式上路,家長亦發現到所謂的志工服務占有極為重要的分數比序,因此,基於不想讓孩子輸在起跑點的保護心態,大量擠進的國中生小志工,就成為一項預料之中的發展後果,就此而言,在需求創造供給的法則底下,自然會吹縐原有志願服務的這一池春水,對此,若干認知心態的轉念與調整,還是有它策進作為的必要,比如說:當國中生搶當志工的從眾行為,已然是一種不可逆的發展趨向,那麼,要如何從不可行性以轉換成為可行性的構念心態?要如何從制度使然的道德指稱以轉頻成為市民社會所應該要具足的公民德行?以及要如何從單純的時數消耗以轉化成為積極以對的志工人才培力?,
誠然,架接在出錢或出力的傳統思維底下,這使得對於國中生搶當志工的審事判準,志願服務的時數證明早已經是優位於服務品質的精進成長;連帶地,搶當卡位志工一職的形式意義,亦遠遠多於推展志願服務工作所須涉及到專業化建置工程,如此一來,糾雜於民代關說、家長請託以及小志工臨場表現的干擾影響,多少讓原本是美事一樁的善行義舉,有所變質乃甚至於造成某種價值觀念的誤導。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點明出來:人群服務此一對的事,要如何透過對的志工運用單位,在對的成孰時機以採借對的方法,如此一來,才能達到對的結果?職是之故,唯今之道乃是要從過去高中生為大學推甄或申請入學加分爭當志工到現今國中生搶當志工的經驗事實當中,以還原回到包括規範層次以及工具層次而來的命題思索。
這其中包括有:搶當志工的功利舉措有無違背歡喜做和甘願受的奉獻初衷?要如何讓對稱性交換關係的國中生志願服務,得以內化出更多非對稱性的學習增長?至於,當志願服務成為一項誘因條件的人性陷阱時,那麼,相與對應的配套措施,又有無被完備建置和穩健運作,比如說在學期間公民課程裡所應該要有習得的志願服務教育?抑或是在現有的志工培訓制度裡,有其分級分類或分階分段的不同設計?連帶地,第一時間、毫不設防且沒有任何基礎觀念的直接参與志願服務,這當中所隱藏的權利義務和成本代價,又有無加以進一步廓清的必要?
總之,樂觀其成以看待這一群的年輕小志工,對此,要如何因勢利導且借力使力地迎接這一群的國家未來主人翁,那麼,隨之而來的小志工制度建置化工程,應該是主管機關及其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要共同面對的管理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