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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
關鍵字:公園綠地、禁菸、菸害防制法
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報載衛生福利部規定自今年(2014年)的4月1日起,國家公園和公園綠地除非是設置吸菸區,否則,將採取全面禁菸,對此,台北市政府宣布除了艋舺公園和電影主題公園外,4月1日起亦同步全面禁菸,違者將處以2000至1萬元的罰鍰。
基本上,該項的行政命令是有它用以捍衛一般民眾身心權益的策進作為,特別是相應於公園綠地所四面飄散的迷漫菸霧及其所可能掉以輕心的三手菸,那麼,對於該項開放性質且大眾廣庭的全面性禁菸,的確是要有它符合較大利益原則的必要考量,只是,徒法不足以自行的背後,未嘗不是突顯出來關乎到拒菸、排菸以及抗菸的一役上,多少還是存在著某些的模糊地帶而有待廓清,這其中包括:首先是認知心態上的觀念釐清,誠然,香菸作為某種嫌惡物的同時,對某些重度使用者來說,又何嘗不是一種含蓋生理、心理的情感依附憑藉,就此而言,斷然地將吸菸與不抽菸區隔成為一分為二的對立族群,這不僅無助益於問題的解決,反而會增生出來更多的處遇難題,換言之,當不能抽菸被標舉以成為某種的『戒嚴運動』時,那麼,心生的不滿或怨懟,自然是無法針對抽菸行為及其預期和非預期的各種成本代價,以進行所應該要有的理性思辨,如此一來,依法糾舉的硬性規定,只會讓吸菸的議題現象,更形趨向於內隱和暗陰,以至於忽略了吸菸行為本身所兼具某種集體意含的客觀事實。
比如說,公園綠地的全面禁菸之於家庭私領域的大辣辣抽菸抑或是偷雞摸狗的取巧行徑,點明出來要如何從禁菸到拒菸的行為改變,以進一步延伸到態度認知的觀念糾正,那麼,所謂認知行為的一以貫之和內在鑲箝,就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性;連帶地,要如何從一手菸、二手菸到三手菸;從生理、心理到社會、文化;從單純好奇、經常吸食到重度使用;從自己抽、一起抽到癮君子次文化的從眾行為;從吸菸的女性化、年輕化到惡質化;從抽菸的個體、家人到一般他者;從衛福部的主管機關到內政部等等之各目的事業的主管機關;從公領域到私領域以及從行為舉止的戒嚴到認知態度的解嚴,這多少說明了除了公面綠地的全面禁菸命令外,是否也要有針對香菸和抽菸此一去行銷(de-marketing)的不同操作手法?
總之,公園綠地的全面性禁菸,當只是其中一項的應變措施,畢竟,抽或不抽、少抽或多抽、抽菸或拒菸以及拒菸或禁菸,就不只是一線之隔,而是隱含著整全多層、分類分級以及分階分段的對應策略,特別是全面圍堵政策之餘所應該要有的配套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