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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1
關鍵字:多元成家、婚姻制度、家庭制度
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邇來,關於多元成家的議題現象,引來正、反兩面的論辯,事實上,此一議題現象及其所糾結的深邃複雜程度,是有它進一步延伸探究的必要。
概要地說,多元成家的議題現象主要是含蓋婚姻制度與家庭制度這兩種不同的概念範疇,這其中前者關乎到的是同志或多元性別的婚姻平權課題;至於,包括伴侶與家屬的家庭制度則是要如何在現行婚緣與血緣的基礎上,以思謀有無另類可行的選擇出路,就此而言,上述兩大類的概念範疇實則涉及到諸如性別與性相之間;性關係到生活關係之間;親緣與朋伴之間;家人與友人之間;親代與子代之間;跨性別與跨倫理之間;利益與利害之間;權利與義務之間;守護家庭與多元性別家庭之間以及漸進修法到變革立法等等的命題思考,因此,關乎到多元家庭成文化的議題探究,亦有必要扣緊從多元、家庭到多元家庭以迄於多元家庭成文化而來的不同界面申論,否則,要不是出現先有結論再作推論便是產生分析議題與歸結對象的可能落差,而這些的謬誤都無助益於對於該項議題現象的真正廓清。
基本上,對於將多元成家的客觀事實予以成文化的修法與立法工程,比較是偏屬於公平正義課題,亦即,被建置安排的婚姻與家庭制度及其與有著不同需求民眾之權利義務的對應關係,只是,需要修法與立法工程,一方面還是有它立法時間的緩不濟急;至於,需要三讀立法的多元家庭成文化,是否能夠皆大歡喜並且各取所需,這似乎也存在著無法迴避的結構性限制,因此,成文化的修法或立法工程,當只是一種權宜的工具理性,而一旦回到價值理性的真實意義,那麼,關於多元、家庭與多元成家概念的溝通和會通,這才是需要被嚴肅看待的社會人文工程,對此,當同志的議題現象已經蛻變成為一種超乎個人喜惡偏好與生活經驗的社會事實,那麼,除卻超脫從生理性別(biological sex)、社會性相(sociolgical gender)到作性別(doing gender)的人身束縛外,攸關到同志議題現象的解套與配套,也不單單只是限縮在對於現行婚姻制度的必要性鬆綁。
畢竟,要如何從身分認同、團體認同、社會認同以突破成為家庭認同、社群認同與文化認同,這點明了同志婚姻與同志家庭各自所牽涉到的權利義務,還是有它同中存異的弔詭和迷思。准此,因應於多元家庭成文化的同志或多元性別議題現象,那麼,擺盪在性別與性相之間以及親代與子代之間,就不能因為婚姻的合法化而概括略過所可能衍生出來的更多難題,而是所想要標舉尊重、多元以及包容、差異的精神理念,又要如何正視從婚姻權到收養權之間可能的貫通與落差?特別是從兩人世界到三人或多人世界的和合、分殊意義?
至於,回應於多元成家的家庭制度概念範疇,那麼,社會變遷所衍生出來殊異性的家庭型態,這的確豐富化了過去從一夫、一妻及其子女的『人的組合』;從婚配與生養的『關係的組合』;固定住處的『住所的組成』以及含蓋婚、生、教、養與衛之『功能的組合』的操作性定義,就此而言,不限性別和非得親屬的同住型態,多少也顛覆了所謂現行構築家庭的締結資格,尤有甚者,來自亂倫之虞、放縱情慾和規避責任的各種道德危險行徑,更使得該項成文化的家庭制度,僅有多樣化的表相而忽略了需要回到民俗與民德的常民文化界面上,藉此思索各種預期以及非預期的衝擊影響,也就是說,要如何在法令規章的他律、自我約制的自律以及風土民情的人律之間,以取得一種適切的平衡點?
總之,多元成家所要進行成文化的建置工程,即便不是一條漫漫長路,但是,所謂『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要如何能夠水道渠成的話,那麼,背後所需要兼具的觀念充權、社會教育、生活經驗以及時代氛圍,有無從妖魔化、污名化、一般化到多元化;有無從變態、病態、樣態到常態;有無從誤解、廓清、包容到接納,而這多少說明了:之於「多元」的意義就不只是多樣化的風情萬種?之於「成家」的界定也是要有彈性伸縮的因時制宜?之於「多元成家」的認知更是在於對每一位成員來說,無論是主流或多元性別各自家庭組成的真義為何?以及之於多元家庭的「成文化」,也須體認到問題解決的同時,究竟又會衍生出來什麼樣的人身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