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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1
關鍵字:衛生、福利、衛生福利部
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因應於中央政府的組織改造,自今年(2013年)七月起原有的衛生署升格為衛生福利部,顯然,關乎到『衛生』、『福利』、『部』之間的連貫與落差,是有它進一步探究的必要。
基本上,從衛生署升格為衛生福利部,除卻行政層級的擴充意義外,夾帶著權益保障、綜合規劃、行政人力、經費預算、財產接管、辦公廳舍、資訊改造、檔案移接及其掌理事項而來之管理和治理的機構運作議題,會是組織再造的迫切命題,但是,還原回到基本的提問,那麼,該項的升格舉措,究竟是要解決什麼難題?可以紓解程度和改變效果為何?以及相與對應的文明化意義又為何?誠然,從各國的發展經驗來看,將『衛生』與『福利』合而為一,台灣一地不是新創,只是,該種擴散觀點的制度性移植,亦不能忽略對於『衛生』與『福利』的操作定義和概念內含,畢竟,『衛生』、『福利』實則係分屬於兩種不同的典範領域,各自的思維邏輯、方法論述、命題檢驗、工具建構、歸納推論與常態科學,還是存在著意圖進行典範移轉(Paradigm Shift)的結構性限制,以此觀之,之於『衛生』的「醫護」(Cure)以及之於『福利』的「照顧」(Care),這兩者之間的轉銜與鑲箝,究竟是想要傳達什麼樣的「核心價值」(Core)?究竟是用以突顯出單一向度的醫護或照顧?還是直指全人照顧的改造願景?
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就不全然只是聚焦在『衛生』與『福利』這兩者之間的合和分殊,而是緊扣過去衛生署、內政部所各自既存的運作失靈現象,以進行結構檢討和通盤解套,否則,徒然只是將『福利』併入『衛生』的衛生福利『部』,不僅無法產生更多的加乘效果,反而會衍生出來這兩種領域範疇相互之間的典範對抗,畢竟,『衛生』與『福利』的部會稱謂,夾雜在孰大孰小、孰先孰後和孰重孰輕的盡是一種本位主義的權力拉扯,而非制度箝接、管理磨合和治理危機的行政效能檢討,換言之,攸關到『衛生』、『福利』、『部』之間的連貫與落差,理應是要先進行規範性層次的概念廓清和觀念充權,特別是何以要將『衛生』與『福利』合和成為單一部會?而突顯出需求、品質、精簡、完整、彈性、融合、持續等改造目標的衡平原則為何?強調成本效益的效率觀點和彰顯陪伴成長的效能觀點,這兩者之間要如何取的平衡點?至於,『衛生』的病理治療模式與健康促進目標以及『福利』的社會照顧模式和社會参與目標,兩者之間的轉換銜接機制又為何?以及『衛生福利部』的功能角色、運作限制又要如何回應於生理、社會、心理、文化等全人關懷旨趣?
表:衛生福利部組織法
<掌理事項>
一、衛生福利政策、法令、資源之規劃、管理、監督與相關事務之調查研究、管制考核、政策宣導、科技發展及國際合作。 |
<次級機關之名稱及業務>
一、疾病管制署:規劃與執行傳染病之預防及管制事項。 |
資料來源:立法院全球法律資訊網。
最後,落實在工具性層次的技術變革,那麼,從包括社會保險司、保護服務司、社會工作與社會救助司以及社會及家庭署等等『衛生福利部』的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內容,亦可窺見出從『衛生』、『福利』到『衛生福利部』而來的間隙落差,畢竟,無論是風險事故的社會保險範疇、人身不安全的保護機制範疇、資產調查的社會救助範疇或是專業評估的社會家庭範疇,回應於生理不安全、身心不健康以及食品藥物資訊不對稱等等的衛生保健範疇,那麼,從『衛生』到『福利』的一線之隔,就隱含著分級風險、系統改造、無縫接軌以及整合服務的機制設計,是否建構完備並且得以穩健運作?就此而言,分屬短、中、長期的行動計畫,實屬必要,這其中包括有中央政府之於衛生福利部的內部協調以及中央地方層級之於夥伴關係的角色權責等運作機制?健康與福利之橫貫與縱貫的研究資料庫建置?因應對象屬性別與情境議題別之不同人口族群的衛生福利照顧政策和服務輸送網絡為何?衛福部之公共教育和外部行銷的策略性運作為何?以及緊扣變遷趨勢而來之衛生福利部的二次改造工程又為何?
總之,『衛生』加上『福利』以成為一個『部』,就其1+1而來的行政效能,自當是要回歸到以人為中心以及從日常生活角度出發,而非是用以整合成為一個最大的人群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