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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2
關鍵字:12國教、排富條款、人力資本
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一波三折的12年國教,除了免試升學一事,也因為免繳學費所牽動的財政缺口議題,而引起更多的輿論爭辯。
基本上,12國教是否要全部免學費亦或是有條件的收費,實乃是偏屬於工具範疇的技術性操作,也就是說,只要是任何一項確立的政策定調,那麼,包括財政負擔、統籌治理、社會觀感等等相對應的風險評估作業,理應是相關幕僚責無旁貸的基本要求,以此觀之,朝令夕改的全免或部分繳費一事,其所直接衝擊到的還是對於文官系統中立、專業以及權變的可能戕害;連帶地,為政者缺乏需求評估、過程評估、結果評估與效益評估的建制機制,這使得關乎到政見、政策、政務與政事之間的貫通或落差,更是彰顯出來台灣民主政治進展的凹凸参差,如此一來,要不是主事者的政見跳票,便是行政部門提油滅火式的治絲愈紛,終極來看,一種缺乏合理、客觀且透明的決策機制,導致信認危機的發展性困頓,這才是問題的棘手之處。
事實上,即使是限縮在免收學費一事,若干命題還是有提問的必要,這其中包括有:『受教權』的真義為何?收與不收的思維判准為何?倘若是對於國家未來主人翁的教育投資,那麼,該項隱含日後「貢獻評估」的權責對應關係,就有它一體適用的必要,以此觀之,收費與否就不是問題所在,而是何以要推動12年國教,單純是要延長受教的年數?提升受教的品質?進一步強化人力資本?規劃分流的人才培育制度?抑或是用以充權國家未來的競爭力?還是只為了單純選舉語言的政見兌現?
其次,以「財力評估」的條件審查來作為是否免收學費的客觀指標,這一點也會跟資格確認的「身份評估」,產生學理和實務上的論述爭辯,畢竟,一方面只要16歲至18歲的少年,理應都是12年國教規劃設計的標定人口族群,而這種的消極要件及其社會性促進的基本保障,自然不應該因為財政缺口的既定事實,而設下更多的歧視、排除;至於,推動排富條款所剩下的結餘款項,以另做包括優質學校、改善技職以及活化教學等教育事項用途上,固然是可以達到某種社會正當性的轉移效果,但是,整體資源的有效配置及其可能出現的預算排擠效應,這才是癥結所在;連帶地,聚焦在排富條款的標準門檻,那麼,何以高中排富但高職不排富的學校屬性,優先於資產調查的經濟條件?何以過去助學貸款的「貧窮線」可以等同於排富門檻的「富人線」?糾結家庭收入所得、儲蓄支出、平均數、中位數等等的貧富標準內涵為何?以及是否會因為租稅的公平性和諸如單薪或雙薪、一人或多人念書等等家庭個別性差異的結構性限制,而誘發出來更多的社會性怨懟。
總之,將12年國教的焦點過度集中在免試與免費,是有它失焦以及誘發不同利害或利益的緊張、衝突,就此而言,從12年國教的上路到有條件收費的定調,基本的提問還是在於:究竟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可以解決到什麼程度?解決與否的衍生性難題為何?以及這些的策進作為有無可能引領社會良性變遷的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