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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將來台陸生納入全民健保的延伸性思考

2012-10-11



關鍵字:全民健保、陸生、就醫津貼

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報載有立委提案修改全民健康保險法,藉以讓在台就學滿6個月的中國大陸學生,可以加入全民健康保險,對此,相與衍生出來的命題思考,是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

  基本上,針對該項修法的構思,其緣由為何?究竟是要解決什麼問題及其可能衍生出來的問題又為何?誠然,倘若現行的機制設計都已經是將包括外國學生、外傭外勞等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障對象,那麼,獨獨排除陸生醫療照顧的相關權益,這恐怕是有違背人權之虞;再則,台灣的健保制度多乃是年輕人交保費以補貼老年人就醫的健保支出,因此,人數不多且偏屬年輕力壯的陸生,不僅不會造成健保的財務負擔,反而可以從而挹注脆弱的健保財務,顯然,對於以上的說辭,在還原回到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的關照面向上,還是有它值得深究探討的必要,這是因為:標舉全民健保以作為國家機器用來執行公共照顧之責的同時,當有其回歸到公民權益的基本提問,亦即,扣緊法定資格而來的公民地位,當是用以納為全民健保對象的運作準則,以此觀之,只要是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的公民,理應不會因為性別、籍貫、社經條件等等的分殊差異,而逕自被剝奪身心照顧的就醫權益;連帶地,無論是身居國內或海外何處,更是要有比例原則的權責關係。

  以此觀之,回歸到健保制度的長治久安,對於居留國內的外籍人士,在其相關就醫權益的保障一事,宜要有另行規劃的必要,對此,毋需突顯政治意識形態藉此給予陸生符合程序正當(duc process)的一視同仁,此一思維邏輯是必要且正確的,只是,還原回到全民健康保險的制度運作上,那麼,是否要將上述的外籍人士,納入健保的實施對象,這一點還是商榷之處,畢竟,就醫需求的權益保障不應該是跟資格確認相互掛勾在一起,至於,回到醫病治療的健保給付,那麼,所謂身分評估的外籍人士就醫津貼,就有它通盤檢討的必要,也就是說,藉由專款專用的基金經費,以捍衛包括陸生在內之所有外籍人士的醫療保健權益,從而彰顯出社會性促進的文明化意義。准此,無論是貪小便宜、模糊焦點抑或是圖謀年輕世代的外籍人士以填補健保的財務缺口,這些本末倒置的論述思維,都有它進一步廓清的必要。

  總之,包括就醫、就學、就業、就養在內的人身議題,其所要被檢視的將會是福利差異化與階層化的根本提問,對此,要如何將陸生以提升到所有外籍人士的同等對待?要如何將外籍人士以擺放在之於本國公民的比例原則待遇?那麼,關於將來台陸生以納入全民健保的保障對象一事,是需要有揭開波拉朵盒子的勇氣及其所應該要有的策進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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