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陸生納入健保的若干思考
201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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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研究生 鄭崇輔
報載,近日來社會大眾為了是否將陸生納入健保,引發相當程度討論。在贊成一方,執政黨立法委員丁守中以為,台灣健保制度受全世界高度肯定,外國學生、外傭外勞等都可納入健保,獨獨排除陸生就醫權利與醫療照顧,不符人權;陸生人數不多,且台灣健保制度多為年輕人交保費補貼老年人,不會造成政府財務問題。在野的民進黨,因內部共識尚未形成而暫時不願表示意見。而有關單位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日前表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陸生身分為「停留」,須修改為「居留」,才能適用全民健保法。
誠然,對於陸生是否應納入全民健社會安全體系之議題,實有其嚴肅看待之必要,這是因為:最主要的原因乃在於,即使陸生未被界定為非屬我國公民,基於人權理念,陸生於台灣就學亦應獲得最起碼的社會保障。其次,近年來,隨著來兩岸交流熱絡,招募陸生來台就學是台灣各大學因應少子化的救命作為。最後,即便兩岸關係日漸趨緩,中國大陸對台灣在國際政治上仍有無法小覷的影響力量
既然,構思陸生納入健保的理由,主要希冀給予其最起碼的社會安全保障,那麼這即屬於一種福利需求的體現。對於,相應而來的福利措施之給予,理應就應就社會保險、社會津貼、社會救助等各種所可能給予的福利型態,進行深度剖悉思辨,而不應馬上具焦於以社會保險為核心內涵的「全民健保」。畢竟,緊扣社會保險的財務自給自足原則,將陸生納入健保體系,首將引發討論的就是,會不會因為短期交換陸生的納保時間較少,而衝擊全民健保財務狀況。
至於,陸委會對於陸生因為身分「停留」或是「居留」,而有適法性與否的討論,都不應成為討論的焦點,畢竟,就「人權立國」、「公民權」的基本主張,那麼凡於台灣自由活動之自然人,都應享有最起碼的社會安全保障。若是因為陸生身分是「停留」或是「居留」而躊躇不前,恐將凸顯的是有關單位的不知變通。
此外,陸生納入健保的議題,事實上點明了,此即兩岸詭譎的政治關係下,對大陸人士的特殊對待方式弔詭之處;也就是,既然大陸是中華民國領土,何以陸配要等若干年才能領有身分證?既然兩岸有一定程度的血脈連結,何以台灣對待大陸籍學生與配偶,比一般外國人更為刻薄?
總之,基於「人權」考量,無論是台生、外籍生或陸生,在台灣就學都應享有最起碼的社會安全保障,此點無可厚非;而就福利給予型態,是社會保險、福利津貼還是社會救助,以及台灣是否應當因為「大陸」二字,而以不同思維解讀問題,則有待社會大眾一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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