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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遷社會底下的福利課題及其延伸性的論述思考--以高齡長者為其標定對象

2012-08-07



關鍵字:老人、老人福利法、人口海嘯

王順民(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黃明發(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碩士)

 

  人口的老化已然是當今全世界各國所要共同面對的社會變遷經驗,台灣地區亦不惶多讓,對此,資料顯示:2011年底台灣地區65歲以上的人口數合計有2,528,249人,占總人口比率為10.88%,直逼晚期的高齡化社會(aging society),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公衛水準以及醫護技術的進步,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族群,亦出現不同比重變化的發展趨向,這其中65-74歲『少老』的人口數為1,394,488人(占總人口的6.0%)、75-84歲『中老』的人口數為872,422人(占總人口的3.76%)、85-94歲『老老』的人口數為246,536人(占總人口的1.06%)以及95歲以上『超老』的人口數為14,803人(占總人口的0.06%),就此而言,人口結構的老化現象既是所有人口族群的整體性觀照,也有它老人族群的個別性考察,不過,無論如何,人口結構的老化所蘊含的意義,就不單單只是全部人口數量以及老年人口數量的增加速度,而是直指對於包括財政支出、經濟生產、教育技能、福利需求、照顧能力、就業型態以及生活型態等等層面的衝擊影響,事實上,根據經建會所公布的人口中推計,預估2020年的台灣地區便會攀升到16.2%的高齡社會(aged society)乃甚至於在2030年之際會高達24%而一舉挺進所謂超高齡社會(hyper-aged society)之林,也就是說,屆時,每4個人中就會有1位老年人,如此一來,相與衍生相關議題之沈重,更是可見一般。

 

表1:我國未來年度人口結構

 

年別

0-14歲:年底;千人

15-64歲:年底;千人

64歲以上:年底;千人

0-14歲占總人口:%

15-64歲占總人口:%

65歲以上占總人口:%

扶養比

人口老化指數

0-14歲:%

65歲以上:%

2009

3,789

16,797

2,456

16.5

72.9

10.7

22.6

14.6

64.8

2010

3,672

16,962

2,489

15.9

73.4

10.8

21.7

14.7

67.8

2011

3,556

17,109

2,535

15.3

73.8

10.9

20.8

14.8

71.3

2012

3,438

17,225

2,612

14.8

74.0

11.2

20.0

15.2

76.0

2015

3,197

17,316

2,966

13.6

73.8

12.6

18.5

17.1

92.8

2020

3,035

16,844

3,845

12.8

71.0

16.2

18.0

22.8

126.7

2030

2,846

15,222

5,807

12.0

64.0

24.0

18.7

37.5

200.6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8),『中華民國台灣97年至145年人口推計』。

  基本上,包括貧窮、罹病、孤獨、老邁、空閒以及錢不夠花用,指涉出來的是隸屬於長者規範性的需求預估(normative need assessment),就此而言,對於高齡人口相關的基本權益及其福利增進的具體保障,實則隱含的是從生命歲月(life span)、生命周期(life cycle)、生命事件(life event)到生命歷程(life course);從需求(need)的滿足到風險(risk)的規避;從老人自身的個體層次、家有一老的集體層次到未來高齡社會的整體層次;從被動地位、消極地位、積極地位到主動地位;從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福利津貼到福利服務;從全民共享、特定服務、補償給付、專業診斷到財力調查;以及從健康安全、就業安全、勞動安全、經濟安全到社會安全等等的複合變項。

  然而,回應到老化議題的一般性需求,那麼,無論是在家老化的居家照顧、在地老化的社區照顧以及機構老化的養護照顧,雖然有其各自的生存利基和發展限制,但是,癥結點還是在於究竟需要接受長期照顧的人口黑數有多少?以及誰來提供照顧?而優先照顧的機制設計為何?又要如何建置規劃以提供應有的照顧服務?以及照顧之後的配套措施又為何?畢竟,從所有老人的一般人口(general population)、相關評量指標所劃定的高危險人口(high-risk population)、專業診斷所測出的標地人口(target population)以及實際接受照顧的服務人口(serviced population),彼此之間的落差,是有它回應於『家有一老、會有一倒』的真實困境;至於,家屬照料、公共照顧與市場消費,多造之間的衡平考量,亦要有照顧能力、能量以及能耐的綜融考量?連帶地,回應資源的排擠效應以及照顧的成本負荷,那麼,照顧服務網絡又要如何既長且久?

 

表2:長期照護類型的對照一覽表

 

類型內涵

「居家式」

「社區式」

「機構式」

類型內涵

「居家式」

「社區式」

「機構式」

老化場域

在家老化之

居家照護

在地老化之

社區照護

安置老化之

機構照護

屬性特徵

支持性與補充性非正式、私領域

補充性與保護性正式、公共領域

保護性與替代性正式、公共領域

提供內容

居家照護與

居家服務等

日間照護與

日間托顧等

安養、養護

、護理等

面臨危機

1.家庭結構之脆  弱化

2.外籍看護的定位問題

3.照護管理的建制工程

1.社區位置的需求落差

2.機構大小的資源落差

3.範疇經濟的市場規模

1.標籤烙印的刻板印象

2.市場評鑑的相互拉扯

3.住民品質的權益維護

本研究整理。

  最後,落實在微視層面的論述考察,彰顯出來的是:關於各種年齡層之不同生命階段都應該要學習的『老化教育』、近老或已老人口族群的『年老教育』以及如何與長者相處共生之『老年互動教育』等等的觀念充權,誠然,扣緊從生理、心理、社會到文化之不同面向的老化內涵,點明出來:「老化」一詞本身的複雜性、深邃性、變異性與多樣性,就此而言,無論是對於不同老化面向所採取的切割式處理抑或是將長者從親人、家庭與社會單獨抽離出來,顯現了『存在性孤獨』與『孤獨性存在』的真實寫照,以此觀之,所謂“全人關懷、在地老化以及多元連續服務”的立法精神,是有它通盤檢討的必要,至於,回到更為根本的提問乃是:因為老化而來的各種脫序行徑,究竟是一種病態、變態、樣態還是常態?究竟是有礙、有損、有害還是兼具反思作用的有益?連帶地,從健康促進、延緩老化、社會參與、世代融合、友善環境到活躍老化,就不只是一線之隔,而是在該種連續性關係的背後,相關的建制措施,是否已然穩健運作,藉此相迎一個樂天知命的向晚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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