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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9
關鍵字:健保、費率、社會保險
這幾天衛生署長個人的掛冠求去尋求離職,引來了諸多的風波討論,只是,乍看來,一項頗為單純的健保費率調漲問題,背後實則隱含深邃的論述意含,而值得一窺究竟。
基本上,面對著全民健康保險之財務缺口不斷惡化的客觀事實,任何一任的衛生署長總是竭盡心思地提出各種可能的解套對策;再則,諸如保費調整的費率水準、課 徵的基準設計以及調漲之後所可能衍生出來的衝擊影響,在在突顯出來:關於健保的運作問題,已然是糾結某種的制度失靈,而這也使得相關的健保議題,就不單單 只是限縮在技術沿革的工具層次上,而是有它還原回到規範層次的論述思考,特別是衛生署長所直接點明『頻繁選舉、禍國殃民』的命題討論。
表:衛生署長的個人聲明
『頻繁選舉、禍國殃民』 全民公投,每隔一年,至多辦一次選舉 連年選舉,割喉競爭,為求勝選,即使對多數人有利的政策,恐少數人受影響,選票流失,因而卻步。僅三數名立委補選,上至總統都得前往輔選造勢,因,「沒有 政權、一切免談」。政治人物常因此置國家於不顧。只要選舉,各部會重要政策就得停擺,不利國家長遠發展。 現請各界共同推動公投,明定每隔一年至多得舉行一次選舉,即四年間,第二年為地方政府,民代選舉(期中選舉)、第四年為總統及中央民代選舉(大選)。補選亦然,即公職人員出缺,則依法由代理人代理至下次選舉時補選(或改選),民意代表亦同。 |
事實上,將政策規劃與政事推動的延宕理由,歸咎過於的民主選舉,固然是有它部份說辭的正當性,但是,更為深層來看,多少還是有待商榷、議論的,這是因為: 倘若標舉出『選舉』作為某種的原罪,那麼,相關的策進措施就不在於『全民每隔一年,至多辦一次選舉』的公投訴求,而是要回應於選舉制度背後之公民素養、市 民社會以及民主政治的成熟建制與否的根本提問,更確切地說,如果得以捍衛『選舉』作為某種制衡政治與監督政治的真義,那麼,要隔多久以選幾次,就不是癥結 之所在,相反地,關注之所在乃是:從政人員要如何將『政治』視為某種的志業、文官體系要如何塑立應有的中立性與專業性以及公民投票的機制設計又要如何還原 回到日常生活世界之中,藉此內化成為某種由下而上的監督力量。
總之,面對著健保費率調漲此一尾大不掉的政治操作難題,實乃是一種共犯結構底下的共難結局,就此而言,過於頻繁的選舉,固然是牽動了民粹與專業之間的拉拔 關係,但是,政事與政務的一貫性、延續性、前瞻性與願景性,這才是問題真正棘手的地方;連帶地,與其公投出來選舉本身的次數與間隔,倒不是針對長治久安的 政策藍圖,藉此謀求出社會集體普遍的公約數;連帶地,即使是聚焦在開源節流的技術面範疇裡,但是,長久以來,國家與社會、政府與人民以及朝野政黨彼此之間 的不信任關係,不斷地在戕害此種的相對剝奪感,對此,改革之所在自然是要回到一種相濡以沫的社會連帶基礎,是否被意識的導向正軌,特別是此一生命共同體的 認知態度,又要如何轉化成為常態性的機制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