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PHP Error was encountered

Severity: Notice

Message: Only variable references should be returned by reference

Filename: core/Common.php

Line Number: 257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行動裝置版 查看時事現象與晴天觀點
回首頁 回上一頁

查看時事現象與晴天觀點

關於社會福利政策綱領研修的時代意涵

2011-12-03



關鍵字:社會福利政策綱領、需求評估、公共論述

王順民

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綱領原則待廓清】

 

    相應於社會的快速變遷,這使得從1994年所頒定的「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到2004年的修正核定以迄於最近的研修工程,在在都有它進一步深究與論述的必要。

    一言以蔽之,主、客觀條件的改變,多少讓「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不僅無法有效地回應時代變遷的各項需求,更是讓「理念─政策─立法─行政─福利服務」所應該要實有的內在性貫通,未能達到鑲嵌與轉化的積極作用,對此,我們僅就2004年所修正核定的「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就其規劃的原則,以進行相關討論,至於,2004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則是包括有人民福祉優先、包容弱勢國民、支持多元家庭、建構健全制度、投資積極福利、中央地方分工、公私夥伴關係、落實在地服務以及整合服務資源等9大的制定原則,相與關聯的說明、討論如下:

    一、人民福祉優先:“以人民的需求為導向,針對政治、經濟、社會快速變遷下的人民需求,主動提出因應對策,尤其首要保障弱勢國民的生存權利。”誠然,標舉『人民福祉優先』乃是民主政治的真諦,只是,彰顯以人民的需求為導向,就有它商榷、議論之處,畢竟,相應於需求導向而來的會是糾結著從生態環境、問題診斷、需求評估、資源盤點、處遇計劃、策進作為、服務輸送到績效管理的通盤性檢討,就此而言,未來政策綱領的制定原則,勢必是要嚴肅地檢視各項方案的需求評估、過程評估、結果評估與效益評估,藉此避免讓各項的施政措施淪為某種民粹主義的政策性賄選!

    二、包容弱勢國民:“國家應積極介入預防與消除國民因年齡、性別、種族、宗教、性傾向、身心狀況、婚姻有無、社經地位、地理環境等差異而可能遭遇的歧視、剝削、遺棄、虐待、傷害,以及不正義,以避免社會排除;並尊重多元文化差異,營造友善包容的社會環境。”誠然,基於資源的有限性,這使得包括生理的、性別的、社會的、經濟的、地域的等等不同判準而來的弱勢群,就有它相應於從對象之間到對象之內而來的優先順序和比例原則;連帶地,所謂平等原則而來的積極性差別待遇,也是需要詳實地檢視不同弱勢人口族群的概念內涵和操作定義!

    三、支持多元家庭:“各項公共政策之推動應尊重因不同性傾向、種族、婚姻關係、家庭規模、家庭結構所構成的家庭型態,及價值觀念差異,政府除應支持家庭發揮生教養衛功能外,並應積極協助弱勢家庭,維護其家庭生活品質。”誠然,因應於當代社會的多元化,這使得從家庭的組成、結構、形式、內涵到功能等,皆已產生量、質俱變的變化趨勢,對此,從主流家庭到非典型的家庭樣態,點明了多元家庭的概念界定,是有它重新規範的必要,特別是對於包括長照家庭、單親家庭抑或是暴力家庭之於特殊境遇與高危險情境而來的重點陪同、培力!

    四、建構健全制度:“以社會保險維持人民基本經濟安全,以社會救助維護國民生活尊嚴,以福利服務提升家庭生活品質,以就業穩定國民之所得安全與社會參與,以社會住宅免除國民無處棲身之苦,以健康照護維持國民健康與人力品質,再以社區營造聚合眾人之力,建設美好新故鄉。”誠然,標舉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就業措施、社會住宅、健康照護與社區營造而來的社會安全藍圖,實則有其必要重新詮釋和賦與不同時代的變遷意義,就此而言,未來政策綱領的制定原則也勢必要去碰觸福利津貼而來的操弄運作,亦即,要如何突顯市民社會所應該要兼具的福利意識和公民責任,這也是一項不可迴避的人文改造工程!

    五、投資積極福利:“以積極的福利替代消極的救濟,以社會投資累積人力資本,以社會公平與團結促進經濟穩定成長,以經濟成長回饋人民生活品質普遍之提升。”誠然,社會福利的被誤導、被扭曲以及被錯置,相當程度上所突顯的還是過度窄化福利的本質、價值、內涵、定位與功能,就此而言,一方面推動社會福利措施背後所需要被建構的社會連帶基礎,一直都是羸弱、不足的;再者,社會福利與經濟發展彼此之間的拉扯互動,也會是未來政策綱領制定原則的重要課題之一!

    六、中央地方分工:“中央與地方應本於夥伴關係推動社會福利,全國一致的方案應由中央規劃推動;因地制宜之方案由地方政府負責規劃執行。然而,中央政府應積極介入縮小因城鄉差距所造成的區域不正義。”誠然,從一體適用的中央層級到因地制宜的地方層級,檢視社會福利的相關事宜,其相與關聯的制定原則,自當還是要就其財政收支的劃分,提出清楚的制定原則,否則,中央與地方的福利分工,實則造就的是地方政府彼此之間更形嚴重的階層惡化現象!

    七、公私夥伴關係:“公部門應保障人民基本生存、健康、尊嚴之各項福利;民間能夠提供之服務,政府應鼓勵民間協力合作,以公私夥伴關係提供完善的服務。”誠然,從政府公部門到民間部門的協力合作,不應該只是消極地回應私有化(privatization)的社會福利發展趨勢,而是有其嚴肅思索從夥伴關係變質或變相成為某種夥計關係的權控結構,就此而言,相與對應的制衡機制設計,都應該要比例原則地施行於國家、市場、非營利組織與家庭的福利多元角色裡!

    八、落實在地服務:“兒童、少年、身心障礙者、老人均以在家庭中受到照顧與保護為優先原則,機構式的照顧乃是在考量上述人口群的最佳利益之下的補救措施;各項服務之提供應以在地化、社區化、人性化、切合被服務者之個別需求為原則。”誠然,擺盪在生活世界裡的真實運作,家庭化與機構化已然取代了社區化而蛻變成為一項概念範疇的實做意義,就此而言,無論是物理情境的人、文、地、產、景抑或生活世界的人、事、時、地、物,所謂在地服務的制定原則,都應該被投以更為清晰的操定性定義!

    九、整合服務資源:“提升社會福利行政組織位階,合併衛生與社會福利主管部門,並結合勞動、教育、農業、司法、營建、原住民等部門,加強跨部會整合與績效管理,俾利提供全人、全程、全方位的服務,以及增進資源使用的效率。”誠然,扣緊福利事項而來的行政分工,理應不只是行政組織位階的再造議題,而是隱含這其中的統合機制,又要如何回應於全人關懷、業務協調、服務整合以及照顧管理的定調旨趣!

    總之,「社會福利政策綱領」的再一次研修,理當是一項嚴肅的公共議題,對此,公民與公開的言談情境,會是相應於研修工程而來的基礎工程!

Copyright © 2011 Association of Sunny Social Welfar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