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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行政及其福利作為的論述考察-- 以內政部兒童局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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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社會福利行政、兒童局、預算

一、前言:社會行政、福利作為與兒童局
社會行政(social administration)指的是一個國家用來推行有關社會福利工作之各種相關的行政事務,廣義來說,與社會行政有關之人、事、物的一切均包括在內; 至於,狹義的社會行政則是專指用以督導公私立機構所推行的各項社會福利事務。(江亮演等,1999)

一般而言,主要是由中央政府職司推行社會福利行政機關,藉以規劃設計社會福利和推行社會工作,並且監督地方政府社會行政機關之執行,就 此而言,檢視與兒童人身權益的福利作為,內政部社會司的兒童局作為中央層級的主管機關,自然是有它關於組織設置、業務演變、行政藍圖、發展課題等等的命題 思考。

 

二、兒童局的歷史沿革及其發展意涵
誠然,用來提升人民生活水準抑或是保障兒童、少年相關的人身權益,是有其相與對應之政策、法令、制度與服務措施的整體性規劃,就此而言,關乎於整合並且管 理相關作為的「社會福利行政」,兒童局的設置便有它起承轉合的轉轍作用,藉此超脫抽象概念的福利行政。

現行主管社會福利行政之機關部門為內政部,不過,為了配合時代潮流及其變遷需求,於1999年正式設置有兒童局,則是藉此讓從中央到地 方之各級兒童福利行政體系得以建制完備;再則,為了因應2003年所制定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少年業務也同時移撥至兒童局辦理,藉以落實對於兒童及少 年的關懷與照顧。

至於,就行政觀點來看,兒童局未來的工作重點將朝向以下幾個方向發展:

一、建構完整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體系:
1.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子法規定。
2.持續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相關條文之修正。

二、強化對弱勢家庭兒童少年之經濟扶助:爭取預算對中低收入弱勢家庭兒童少年加強生活照顧,如協調地方政府放寬對中低收入戶兒童少年生活扶助領取之限制、 將現行僅補助3歲以下中低收入戶兒童全民健保保費之補助擴大至未滿18歲,另逐步擴增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經費下延至2歲,使其享有基本的教育、醫療及 福利權益。

三、推動幼托整合方案:會同教育部共同推展幼托整合工作,規劃後續配套措施,以統整幼兒教保發展業務。

四、建構完整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體系:建置個案管理資訊系統及積極辦理托育機構兼收發展遲緩兒童、托育機構巡迴輔導、發展遲緩兒童到宅服務、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等措施,以建立完整早療服務體系。

五、落實兒童少年保護工作:除了賡續輔導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通報、緊急救援、安置輔導、強制性親職教育及家庭處遇服務等外,並加強兒童少年保護教育宣 導,落實責任通報制度,以強化兒童少年保護網絡;另編製各種工作手冊,以提昇社工員專業知能及兒童少年保護服務效能;同時積極辦理「落實兒童及少年保護家 庭暴力與性侵害事件通報及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相關的具體措施,以建置更縝密兒童少年保護網絡,藉此確保兒童少年免於遭受虐待、疏忽等不法侵害。

六、強化父母親職知能,協助教養子女正常發展:
1.印製系統性及完整性親職教育資源宣導手冊,提升現代父母親職教養知能                                 
,規劃「推動職場親職教育」,培育衛生、教育、社政等基層工作人員為
種子教師施予相關訓練後推廣各職場親職教育,以落實親職教育理念,另
加強推展親職教育知能講座並充實網站提供民眾查詢,鼓勵各兒童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加強辦理親職教育研習與宣導。
2.推動外籍配偶夫妻親職成長教育,辦理多樣化融合式親子活動,引導外籍
配偶家庭與一般家庭共同參與,豐富外籍配偶及兒童人文與環境刺激,拓展人際網絡,強化家庭支持系統。

七、落實行政院青少年事務促進委員會各項重大決議事項:以青少年需求為導向,尊重青少年自主權,落實青少年政策推動方案,並且持續規劃 辦理寒暑假戶外休閒育樂活動、辦理中輟生輔導、高關懷少年團體工作及以現有青少年政策推動方案之基礎,來促進青少年潛能開發、提昇競爭力,並協助青少年規 劃生涯發展藍圖及適性發展。

八、建立兒童少年對健康休閒活動的重視程度及推展正當休閒活動:將朝廣為結合政府相關部門、學校或民間公益團體,規劃舉辦有益其身心健康休閒活動,如籃球賽、攀岩或暑期營隊等,以提供從事正當育樂休閒活動,從而避免涉足不良娛樂場所而誤入歧途。

九、定期辦理兒童少年生活狀況調查、舉辦各項研究及研討會,以求對兒童及少年的各項問題能有更深一層次的瞭解,俾能契合兒童及少年之人身需求以及有助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之釐訂與落實。(資料來源:兒童局網站,2008)

准此,從時空環境的發展脈絡來看,兒童局及其相與關聯的行政作為,背後所隱含的變遷意涵包括有:

1.就對象而言:從弱勢兒少、一般兒少、特殊境遇兒少擴及到偏差與非行兒少的處遇模式;
2.就性別而言:從男性、女性、兩性、異性衍生到同性的輔導模式;
3.就型態而言:從典型家庭延伸到非典型家庭的服務模式;
4.就專業而言:從社會工作、健康維護、衛生保健、早期療育、義務教育、司法保護綜融至諮商輔導的照顧管理模式;
5.就功能而言:從救濟性的殘補模式演進到預防性的發展模式;
6.就類別而言:從經濟性到非經濟項目的提供模式;
7.就運作而言:從政策綱領、法令規章、制度行政到服務輸送的統合模式;

  底下,扣緊年代別的發展脈絡,進一步指陳出來:兒童局機構設置的背後實則糾結包括政策綱領、法令規章、機關單位以及行政服務等等不同的考察界面,事實上, 此一攸關到兒童、少年事務的社會行政演變軌跡,亦有助於進行兒童局之組織架構、業務項目與社會行政意涵的論述考察:

  首先,不同年代裡所相繼出現的「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中華民國兒童少年發展方案綱要」、「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以及「家庭政策」,雖然是兼具有綱舉 目張的引領作用,但是,諸如包容弱勢國民、支持多元家庭、建構健全制度、落實在地服務等等的綱領原則以及兼顧個人與家庭的所得安全、協助低收入家庭累積人 力資本與資產形成、提供低所得家庭多元社會參與管道、針對兒童等弱勢族群的專案協助、營造有利兒少年身心健全發展的社會環境以及提供兒童早療服務的照顧管 理等等的綱領內涵,這些大方向的規範擘劃及其落實在工具層次的法令研修、專責單位以及社會福利的行政服務,還是存在著某種程度的落差,就此而言,政策綱領 要如何因應台灣社會的快速變遷,以做動態、即時的調整,而此一政策之原則、內涵的範定,理當有其審慎作為的必要。

  其次,回應依法行政與依法辦理的法令規章,點明出來無論是一般的兒少、弱勢的兒少乃甚至於高關懷或高風險兒少,相與對應的各項權益保障,雖然已經朝著法制 化的方向邁進,但是,過於將兒童與少年從家庭及其背後的生態環境切割抽離,如此一來,諸如家庭福利法抑或是社會福利基本法的創制立法,便有它嚴肅以對的迫 切性。

  再則,機關單位的科層組織考察,兒童局的設置固然宣示專責部門的企圖作為,但是,行政位階上的結構性限制,這使得關於兒少人身權益的推動工程,自然是必須要負載業務協調、服務整合的行政工作以及單位預算上的資源受限。

  最後,琳琅滿目的服務方案,雖然標舉公部門的行政效率,但是,從需求評估、過程評估、結果評估到效益評估等等的基礎性工作,仍然還是不敵繁雜的行政業務,事實上,包括組織診斷、機構內外控設計等等的平台機制,亦將有助於兒童局以及整個社會福利行政體系的組織改造。

表1: 兒童、少年事務之社會行政發展變遷圖貌

年代

政策綱領

法令規章

機關單位

服務方案

1946年

 

 

台灣省兒童保育院

 

1948年

 

 

台灣省台中育幼院

 

1949年

 

1.台灣省立救濟院組織規程
2.台灣省育幼院組織規程
3.台灣省育幼院兒童入院出院辦法
4.台灣省救濟育幼院所家庭補助辦法

 

 

1955年

 

托兒所設置辦法

 

 

1963年

 

1.台灣省立育幼院扶助兒童辦法
2.獎助私立救濟院福利設施辦法

兒童福利業務人員研習中心

 

1964年

 

私立救助設施管理規則

 

 

1965年

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

 

 

 

1967年

 

 

台灣省立高雄育幼院

 

1970年

中華民國兒童少年發展方案綱要

 

 

 

1973年

 

兒童福利法

 

 

1974年

 

 

兒童福利促進委員會

 

1981年

 

1.托兒所設置辦法修正
2.台北市托育中心設置立案標準

台灣省立仁愛習藝中心

 

1983年

 

兒童寄養辦法

 

 

1985年

 

兒童寄養業務及收費辦法

 

 

1989年

 

少年福利法

 

 

1990年

 

1.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
2.少年福利機構設置辦法

 

 

1993年

 

兒童福利法修正

 

 

1994年

社會福利政策綱領

 

 

 

1995年

 

1.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2.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

 

1.台灣省兒童少年保護熱線中心

1997年

 

 

 

1.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實施方案
2.台灣省兒童少暨婦女保護熱線中心

1998年

 

家庭暴力防治法

 

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

1999年

 

1.兒童福利法修正
2.優生保健法
3.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修正

1.兒童局
2.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
3.內政部中區兒童之家
4.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
5.內政部少年之家

1.兒童保護專案會議
2.少年福利服務研討會
3.九二一震災兒童生活照顧實施方案
4.發放幼兒教育券實施方案

2000年

 

1.兒童福利法修正
2.少年福利法修正

 

1.全國兒童福利會議
2.社區保母支持系統實施計畫
3.九二一地震災區未成年人財產管理及信託辦法

2001年

 

 

 

1.『113』兒童少年暨婦女護專線
2.全國兒童生活狀況調查
3.辦理失業家庭兒童委託安置補助作業原則
4.收入戶暨弱勢兒童醫療補助計畫
5.九二一震災失依兒童少年暨中低收入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扶助申請補助作業原則

2002年

 

1.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
2.兩性工作平等法
3.兒童福利法修正
4.少年福利法修正
5.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6.內政部所屬教養機構學員安置輔導實施要點

 

1.建立社區兒童少年諮商、認輔及寄養支持系統實驗計畫
2.3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計畫

2003年

 

1.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2.家庭教育法

1.兒童少年福利法規會諮詢委員會
2.青少年事務促進委員會

1.推展危機單親家庭兒童外展服務實施計畫
2.離婚案件之12歲以下子女會面諮商服務
3.外籍及大陸配偶家庭弱勢兒童外展服務
4.兒童及少年社區諮商認輔及寄養家庭支持系統實驗計劃

2004年

1.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修正
2.家庭政策

1.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
2.無依兒童及少年安置處理辦法
3.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4.性別平等教育法
5.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1.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2.托育機構收托發展遲緩兒童實施計畫
3.落實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事件通報及防治工作實施方案
4.少年高度關懷團體工作

2005年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

 

1.
2.失業家庭兒童短期照顧服務實施計畫

2006年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兒童局的組織架構、業務項目與社會行政意涵
作為兒少年福利之行政主管機關的兒童局,組織內部裡設置有綜合規劃、福利服務、保護重建、托育服務以及防制輔導等5組來經辦兒少的社政業務,各個專責單位的業務項目內容如下(資料來源:兒童局網站,2008):

(一)綜合規劃組:
1.關於兒童、少年綜合性福利政策規劃事項。
2.關於兒童、少年福利綜合性法制工作事項。
3.關於兒童、少年福利法令、措施之宣導、推廣等綜合事項。
4.關於兒童、少年福利服務與措施之規劃、實驗及推廣之綜合工作。
5.關於各國兒童、少年福利制度、措施之引進及研究發展事項。
6.關於國際兒童、少年福利組織之合作及交流等綜合事項。
7.關於兒童、少年人權之宣導、推廣等綜合事項。
8.關於綜合性兒童、少年福利研究發展事項。
9.關於兒童及少年促進委員會會議之規劃、執行事項。
10.關於兒童、少年福利業務質詢、工作報告辦理事項。
11.關於兒童、少年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辦法之研訂、修正事項。
12.關於財團法人兒童、少年福利慈善基金會籌組之審核事項。
13.關於財團法人兒童、少年福利慈善基金會會務之督導、評鑑事項。
14.關於兒童福利事業之策劃與獎助及評鑑之規劃事項。
15.關於兒童、少年福利團體、基金會業務人員之研習訓練事項。
16.關於縣市辦理兒童、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法令研習訓練事項。
17.關於公益信託業務之辦理事項。
18.關於兒童、少年福利志願服務業務之規劃、督導、評鑑事項。
19.關於兒童、少年福利工作志願服務人員研習訓練事項。
20.兒童、少年福利替代役之規劃、辦理事項。
21.本局資訊整體規劃及計畫之訂定。
22.本局電腦系統之管理、維護。
23.本局資訊設備管理、諮詢與教育訓練。
24.關於兒童、少年福利業務資訊系統開發、建置之協助事項。
25.關於兒童、少年福利公務統計方案之訂定與實施。
26.關於兒童、少年生活狀況統計調查之訂定與實施。
27.關於兒童、少年統計資料之收集、建立、管理、分析、發布。
28.關於兒童、少年國際統計資料之收集、建立、管理、提供。
29.關於兒童、少年福利統計書刊之編印。
30.關於國內外兒童、少年福利圖書、文獻、資訊之蒐集、整理、服務及管理
事項。
31.關於兒童、少年福利業務叢書之編印、發行事項。
32.關於兒童、少年福利期刊之編印、發行事項。
33.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二)福利服務組:
1.關於無依兒童、少年福利服務及收出養相關法令之訂定、修正與廢止事項
2.關於無依兒童、少年福利服務及收出養相關法令之解釋、整理及編印事項。
3.關於無依兒童服務措施之規劃、督導、考核等事項。
4.關於兒童、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兒童少年心理輔導及其家庭諮詢中心、安置
無依兒童少年之教養機構、收出養服務機構之策劃、獎助、評鑑及推動事項。
5.關於兒童、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兒童少年心理輔導及其家庭諮詢中心、安置
無依兒童少年之教養機構、收出養服務機構專業人員之研習訓練事項。
6.關於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之兒童、少年財產權益維護之策劃、輔導事項。
7.關於兒童、少年收出養服務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等事項。
8.關於兒童、少年收出養資訊中心之設立、督導、考核等事項。
9.關於兒童出生通報制度之協調、督導事項。
10.關於兒童、少年醫療補助之協調、督導、考核等事項。
11.關於兒童、少年及其家庭扶助之規劃、督導、考核等綜合事項。
12.關於一般性親職教育之督導、考核等事項。
13.關於兒童、少年休閒、娛樂及文化活動之規劃、督導事項。
14.單親家庭兒童少年福利服務規劃、督導、考核事項。
15.關於兒童、少年及其家庭諮詢輔導服務之督導、考核等事項。
16.關於外籍及大陸配偶家庭之兒童及其家庭之輔導、服務等事項。
17.其他兒童、少年福利服務相關事項。

(三)保護重建組:
1.關於兒童、少年保護相關法令之訂定、修正與廢止事項。
2.關於兒童、少年保護相關法令之解釋、整理及編印事項。
3.關於兒童、少年保護事件通報、救援、處理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等事
項。
4.關於兒童、少年虐待指標之建立與運用。
5.關於兒童、少年緊急庇護機構之策劃、獎助、評鑑及推動事項。
6.關於兒童、少年寄養服務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等事項。
7.關於兒童、少年保護個案之心理輔導、治療及督導考核事項。
8.關於兒童、少年保護個案之隱私權及人身安全權益維護等事項。
9.關於兒童、少年保護個案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之督導、考核等事項。
10.關於兒童、少年保護個案其家庭處遇計畫之規劃、督導、考核等事項。
11.關於兒童、少年保護個案自立計畫之督導、考核等事項。
12.關於兒童、少年保護個案追蹤輔導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等事項。
13.關於兒童、少年保護工作人員訓練事項。
14.關於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罰則規定事項之處理及督導等事項。
15.其他兒童、少年保護重建相關事項。

(四)托育服務組:
1.關於托育相關法令之訂定、修正與廢止等事項。
2.關於托育相關法令之解釋、整理及編印等事項。
3.關於幼托整合之規劃、執行、督導等事項。
4.關於托育教保人員、家庭保母人員專業訓練之規劃、督導、考核等綜合事項。
5.關於育嬰室、托兒所、課後托育中心等托兒機構及其相關設施之策劃、獎助、
評鑑及推動等事項。
6.關於家庭托育制度及社區保母支持系統之規劃、執行、督導及推動等事項。
7.關於促進生育措施之策劃、推動、督導等事項。
8.關於兒童、孕婦優待措施之策劃、推動、督導及考核等事項。
9.關於幼兒托育服務及學習活動措施之規劃、督導、考核等事項。
10.關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制度之規劃、督導、考核等事項。
11.關於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之規劃、督導、考核等事項。
12.關於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機構之策劃、獎勵、評鑑及推動等事項。
13.關於發展遲緩兒童轉銜服務之規劃、督導、考核等事項。
14.關於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小組會議之規劃、執行等事項。
15.關於發展遲緩兒童指紋資料建立之協調、督導、考核等事項。
16.其他托育服務相關事項。

(五)防制輔導組:
1.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相關法令之訂定、修正與廢止事項。
2.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相關法令之解釋、整理及編印事項。
3.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4.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督導會報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5.關於行政院青少年事務委員會業務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6.關於關懷中心、緊急收容中心、短期收容中心之規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7.關於中途學校受安置兒童少年輔導追蹤之規劃事項。
8.關於兒童、少年司法轉向之安置、輔導及追蹤之規劃事項。
9.關於兒童、少年犯罪預防及輔導之規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10.關於非行兒童、少年或行為偏差之安置、輔導及協助事項。
11.關於失蹤兒童、少年之協尋、通報、救援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12.關於兒童、少年未婚懷孕安置輔導之規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13.關於中輟生之安置輔導及協助事項。
14.關於兒童、少年網路安全協助規劃事項。
15.關於少年就業安全之協助規劃事項。
16.其他有關兒童少年防制輔導相關事項。

  顯然,扣緊兒童、少年福利行政組織的運作,雖然,兒童局有其對於下屬機關的法定行政監督權,但是,由於與兒少相關事務的推行,除了是涉及到中央的其它部會 與不同的行政層級外,還要再加上兒少福利服務輸送的配套整合,這多少讓現行有將無兵的兒童局,僅能以政策規劃、法令研修、現況調查、委託研究、研習訓練、 評鑑督考、行政協調、宣導推廣、權益倡導以及獎勵補助為其業務重點,而此一間接、後勤性質的角色扮演,自然使得兒童局的社會行政作為,面臨到難以克服的結 構性藩籬。

 

四、兒童、福利與兒童局的諸多弔詭--
關於兒童局福利行政業務的脈絡性與願景性
基本上,回應近年來台灣地區的變遷發展,兒童局本身的行政業務,也產生若干的階段性轉折,誠然,這當中隱含著諸多的行政運作考量,但是,之於『福利』、 『兒童福利』、『少年福利』乃甚至於『家庭福利』定義、概念與範疇的釐清、爬梳,就有它超脫於社會福利行政體系與社會福利行政位階的根本提問;連帶地,諸 如保護安置、托嬰保母、托育服務、高風險家庭處遇模式、照顧方案規劃等等的專案委託研究(表2),除了探究、針砭以及引領社會變遷的兒少福利權益外,也要 有行政作為的實踐意義,就此而言,作為社會司、內政部與行政院的下屬幕僚單位,專案研究結果的存參與歸檔,就有它之於觀念行銷與充權社會的積極意義;連帶 地,關於與兒童、少年相關權益的行政決策模式,理當是要還原回到兒童局本身的掌理權責與行政業務的發展脈絡上,做更清楚的功能界定。

表2:兒童局歷年來委託報告一覽表


年度

研究主題

2000

台灣地區寄養家庭照護服務之探討

2001

兒童福利經費運用現況之研究

2002

台灣發展遲緩兒童需求調查

2002

外籍女性配偶子女發展遲緩高危險群可能性之研究

2002

早期療育親職教育方案領航父母種子篩選指標建立暨訓練成效評估研究

2002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處遇模式規劃

2003

國家責任評估

2004

社會工作人員監護權訪視調查案件評估指標之研究

2005

失業家庭兒童短期照顧服務方案及資源網絡建構初探

2005

兒童事故完整報告

2006

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計劃評估

2006

高風險家庭服務策略與處遇模式之研究

2006

從兒童照顧政策探討提昇出生率之研究

2006

法院裁定少年轉向安置機構輔導服務之研究

2006

兒童及少年從事網路性交易問題之防制與處遇之國際比較研究

2006

台灣地區幼兒教育與照顧服務的社團影響力之研究

2006

幼兒教育券效益評估--從機構數量、服務品質及社福資源配置等面向探討

2007

家庭保母督導與管理之規劃研究

2007

0-2歲嬰幼兒適性發展學習活動綱要之研究

資料來源:兒童局網站。

  首先,就兒童局歷年來(2001年至2008年)所推展兒童、少年福利服務補助經費申請的補助項目與基準來看,包括有育幼機構或兒少福利機關建築物及設施 設備、育幼機構福利服務、辦理兒童安置系統及生活照顧、建立兒童保護網絡、設置兒童保護機構、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兒童福利相關活動、辦理托兒 教保相關活動、社區保母支持系統、辦理幼兒教育券、新建托兒所、公立機構設置育嬰室、托兒所等兒童福利設施設備、托兒所設備之充實、修繕及改(增)建、托 育津貼以及辦理兒童醫療補助等等例行性的業務工作。

至於,這些類目繁多的補助項目具體而微可以區分成:

(一)以特定對象為主的社會扶助範疇:包括棄嬰棄童個案調查費補助、兒童保護法律訴訟及法律諮詢費、兒童保護驗傷醫療與心理輔導及治療 費補助、強制性親職教育講師鐘點費補助、低收入戶或接受寄養家庭寄養之幼童托育津貼以及低收入戶兒童暨弱勢兒童醫療補助、離婚案件之未成年子女及其家長會 面諮商服務等。

(二)以一般對象為主的福利津貼範疇:像是辦理幼兒教育券、托兒所幼童團體平安保險等。

(三)綜合性質的福利服務範疇:
1.經費補助性質的社區保母支持系統開辦費補助、新建托兒所補助、兒童福利設施設備補助、托兒所設備充實修繕及改(增)建補助等、辦理災區兒童少年生活重 建補助、機構設置托兒所設施補助、托育機構視力保健補助、研討會與論文研究、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增聘兒童及少年保護社會工作人力等。

2.項目服務性質的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兒童保護專線、諮詢輔導服務、親職教育或兒童福利講座、文康親子遊戲休閒活動、托育機構 評鑑作業、早療通報轉介、寄養收養服務、兒童保護處遇安置、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福利服務、兒童少年社區照顧輔導支持系統、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方案、 兒童及少年參與服務方案、兒童及少年發展性服務、兒童及少年家庭處遇服務、原住民兒童少年社區安置、失業家庭兒童短期照顧、隔代與單親及原住民弱勢家庭之 兒童少年外展服務、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服務、外籍配偶及弱勢家庭兒童學前啟蒙服務、外籍及大陸配偶弱勢兒童外展服務、中途輟學與失蹤逃家或虞犯兒童少 年外展服務、邊緣少年高關懷團體輔導工作、受虐或目睹暴力兒童及少年心理輔導治療服務、兒童及少年保護安置個案返家追蹤輔導服務、司法轉介及轉向之少年追 蹤輔導服務、兩性關係諮詢及未婚懷孕處遇服務、性教育與愛滋病防治及網路安全服務、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行為人輔導教育、兒童及少 年偏差行為防制、收出養服務、兒童少年網路安全及出版品與影音光碟閱聽權益保護服務、安全權益宣導、保母管理與教保服務、托育服務表揚活動、專業人員在職 訓練、辦理「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管理人員研習訓練、研習訓練或觀摩活動、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暨生活需求調查等等等的服務項目。

准此,扣緊上述兒童局在其所推動各種兒童、少年福利服務的業務考察當中,窺見到行政部門已經具體地回應社會變遷的兒少福利需求,並且據以調整相關的補助項目。

  其次,就兒童、少年福利預算的變化情形而言,雖然有增列若干新的業務項目,但是,無論是就個別的兒童、少年或是合併計算的兒少福利預算,各自所佔中央總預 算與內政部社福支出的比率,均呈現出穩定持平的發展態勢,初步的考察僅僅呈現出來:兒童人口族群在福利預算部份是遠多於少年人口族群,而從2001年、 2002年、2003年各個年度每一兒童人口與少年人口各自平均所享有的福利預算經額分別為673.4元、78.3元;753.7元、70.3元;以及 749.0元、69.7元;至於,從2004年、2005年、2006年到2007年,兒少合計所分到的福利預算各自為774.3元、574.7元、 657.1元、712.2元,倒是呈現出下上振盪的變化趨勢。

表3:我國歷年兒童及少年福利經費佔中央總預算及社福支出比率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預算項目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中央總預算

1,575,479,832

1,518,724,533

1,550,245,213

1,591,569,910

1,608,326,140

1,571,771,871

1,628,351,207

內政部社會福利支出(保險、救助及福利服務)

50,689,160

57,336,441

55,575,709

60,575,723

61,122,033

65,328,338

66,266,228

兒童福利

2,491,755

2,722,187

2,635,044

4,138,449

3,013,169

3,355,682

3,562,574

少年福利

153,607

135,799

133,178

佔中央總預算比率
兒童
少年

 

0.16%
0.01%

 

0.18%
0.01%

 

0.17%
0.01%

 

0.26%

 

0.19%0

 

0.21%

 

0.22%

佔內政部社福支出比率
兒童
少年

 

4.92%
0.30%

 

4.75%
0.24%

 

4.74%
0.24%

 

6.83%

 

4.93%

 

5.13%

 

5.38%

基金(兒少福利)

----

----

----

107,639

249,713

282,971

0

資料來源:兒童局。

  再者,就兒童局本身的預算結構來看,大體上,從2001年至2007年,無論是在經常門與合計預算上,均呈現逐年漸增的變化趨勢,這自然是與兒童局歷年來所不斷推展兒童、少年福利服務的獎補助經費支出有關。

表4:內政部兒童局歷年預算一覽表
單位:千元


年度別

合計

資本門

經常門

備註

2001年

2,491,755

129,067

2,362,688

 

2002年

2,722,187

106,281

2,615,906

 

2003年

2,635,044

99,858

2,535,186

 

2004年

4,138,449

129,775

4,008,674

1.兒少合併
2.93年度因需 歸還
以前年度積欠健保局3歲以下醫療補助費,故行政院主計處同意增編12億3028萬元,故預算增加。

2005年

3,313,169

146,148

2,877,021

1.含預備金
2.不含追加預算
37,000千元

2006年

3,355,682

102,009

3,253,673

含預備金

2007年

3,562,574

 69,557

3,493,017

含第一預備金(270千元)

資料來源:兒童局。

  最後,就兒童局歲出機關別預算的跨年度比較來看,2007年與2006年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科目的預算分別為3,506,831千元、3,298,188 千元,增加有208,643千元,增加的比率約為5.95%,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檢視包括綜合規劃、福利服務、保護重建、托育服務以及防制輔導等等的社 政業務項目,跨年度的項目之間雖然是各有增減,但是,僅就2007年單一年度個別的行政業務項目來作綜合性的比較,那麼,綜合規劃、福利服務、保護重建、 托育服務以及防制輔導各自的經費預算與所佔比率分別位:17,323千元(0.49%)、1,887,715千元(53.82%)、178,366千元 (5.09%)、1,306,900千元(37.27%)以及116,527千元(3.32%),這多少點明出來兒童局的行政業務與服務項目,恐有被限縮 與化約在幼兒(托育服務與高風險家庭服務)之虞。

 

表5:兒童局歲出機關別預算的年度性比較
單位:千元


科目名稱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變化情形

說明

福利服務支出

3,562,574

3,355,682

206,892

 

一般行政

55,473

57,224

-1,751

 

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

3,506,831

3,298,188

208,643

1.2007年度預算數之內容:
A.辦理兒童及少年綜合規劃業務經費17,323千元。
B.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業務經費1,887,715千元。
C.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重建業務經費178,366千元。
D.辦理兒童托育服務業務經費1,306,900千元。
E.辦理少年防制輔導業務經費116,527千元。

第一預備金

270

270

--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資料來源:兒童局。

 

五、代結論--一手托天與孤掌難鳴的迷思、弔詭
誠然,兒童局的成立是有它回應於組織運作的建制化目標,但是,無論是龐大的業務、有限的預算、較低的層級、不足的人力以及有待統合的照顧管理機制,突顯出 來的是兒童局的設置除了關於社會福利行政之專責單位的消極意義外,理應隱含著角色定位、功能區隔、專業分工以及整合服務等等的思考命題。

准此,扣緊詭譎多變的社會型態與家庭樣態,相與衍生出來的生活圖貌包括有:兒童與少年等依賴人口的急速下降、跨國婚配與跨國人口流動的 逐年增加、新台灣之子的多重適應難題、自願單親家庭數量的漸增、非典型家庭的不斷出籠、女性勞動參與的兩難抉擇、兒童虐待與攜子自殺問題的層出不窮、經濟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劇增、一般兒童托育補助的現實需求、幼兒園所托育服務的普及、兒少安置機構的不斷擴增以及兒少偏差與非行行為的不斷脫序等等,就 此而言,寄望於兒童局得以一手托天以守護兒童、少年相關人身權益的同時,亦指陳出來兒童局孤掌難鳴的運作限制;連帶地,攸關到中央政府組織改造的同時,更 是直指理當是要嚴肅探究兒童、少年及其背後家庭等等生態環境的運作失靈情形!!

表6:當代兒童、少年及其相關生活圖像一覽表


考察面向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總生育率:‰

1,400

1,340

1,235

1,180

1,115

1,110

1,100

嬰兒出生數生母外國籍:人

27,746

30,833

30,348

17,460

16,487

13,480

----

兒童:人
(人口比)

3,700,255
(16.51%)

3,611,832
(16.04%)

3,517,956
(15.56%)

3,413,894
(15.05%)

3,294,257
(14.47%)

3,176,997
(13.89%)

3,058,066
(13.32%)

少年:人
(人口比)

1,96,266
(8.76%)

1,932,701
(8.58%)

1,912,023
(8.46%)

1,931,153
(8.51%)

1,948,682
(8.56%)

1,930,184
(8.44%)

1,944,065
(8.47%)

新移民子女比:%

10.66

12.46

13.37

13.25

12.88

11.69

10.23

粗離婚率:‰

2.53

 

2.87

2.77

2.75

2.89

2.55

隔代教養家庭兒少人口推估數:人

----

----

----

87,607

98,558

86,235

----

單親家庭兒少人口推估數:人

----

----

----

315,822

334,712

334,825

----

有偶婦女勞動參與率:%

46.48

47.30

47.34

47.84

47.88

48.38

49.19

兒虐致死及攜子自殺:件數

----

----

----

34

27

44

27

中低收入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人次

311,260

420,448

526,412

597,918

824,842

906,194

932,495

托育補助:人次

347,164

355,400

345,800

333,049

333,402

342,473

251,085

低收入戶兒童托育補助:人*月

----

65,686

85,053

99,428

109,847

112,674

112,970

原住民幼兒托教補助:人次

----

----

----

----

2,079

4,788

3,748

低收入家庭暨弱勢兒童少年醫療補助:人次

40,547

28,777

18,475

45,870

32,067

23,980

13,923

3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人次

----

15,311,992

16,089,120

16,286,964

15,447,545

13,741,162

9,782,636

中低收入家庭3歲以下兒童健保費補助:人次

----

-----

-----

----

5,338

13,543

8,053

早期療育補助:人

----

----

----

8,516

10,539

15,645

13,732

幼兒園所收托:人

243,090

246,303

241,180

240,926

237,155

224,219

201,815

保母技術士證照:人

4,474

5,207

6,122

5,438

2,943

2,920

----

社區保母支持系統輔導:人

3,736

5,690

6,839

6,781

7,221

7,833

8,614

寄養兒童:人

1,198

1,395

1,382

1,960

2,052

2,031

1,932

兒少安置教養機構:所

72

73

76

77

87

86

94

兒少虐待通報保護輔導個案:人

6,927

6,902

8,013

7,837

9,897

10,094

13,687

高風險家庭處遇服務:人

----

----

----

----

2,843

15,370

18,457

司法轉介及轉向少年安置輔導:人

----

----

----

158

174

168

160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檢警查獲:人

447

598

442

523

437

615

578

本研究整理。

 

參考文獻
江亮演等
1999 社會福利與行政。空中大學。

郭靜晃
2004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服務。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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