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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幼托整合的兒童福利意含討論

2011-09-19



關鍵字:幼托整合、幼兒園、兒童福利

王順民

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報載自明年(2012年)一月一日起現行的幼稚園與托兒所均要陸續地轉型為所謂的「幼兒園」,幼兒園將可收托二至六歲的幼童,而主管機關亦統一歸為教育部主責,對此,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採行幼托整合制度的國家。

    誠然,幼托整合制度的擘劃與推動,自當有其一定程度的正當性和必要性,只是,各項相與關聯的變革工程,還是要回到以維護幼童的成長利益,為其首要的考量準則,就此而言,在突顯托幼整合之獲利點的同時,所謂停損點的設置,亦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比如說:托幼整合的目的不應該是用以否定甚或是消滅現有私托型態的經營方式,亦即,倘若是採以敵對的認知心態,來打擊或矮化托兒所業者長期以來的付出和努力的話,那麼,這也會同時模糊化保育與教育之於陪伴幼兒長大的初衷真義;連帶地,標舉回歸以教育為其主管權責的幼托整合,是否真正能夠紓解從過去到現在之幼教與保育兩軌式的制度失靈情形,畢竟,教育與保育實乃是一體的兩面,彼此之間相互的協助合作,藉此一起陪同幼兒的全人成長,而這也使得無論是出生階段之生理照料與生活常規的『保育』以及稚齡階段之知能學習和才藝教導的『教育』,兩者之任何的一造都不應該淪為單向度的被過度放大!

    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旨在於藉由幼托整合制度的推動,以反思托兒與幼教兩者之間的生態環境、勞動屬性、就業樣態、服務內容、競爭利基以及和合關係,或者,更確切地說乃是在於進一步廓清幼兒園的角色定位、功能屬性等等的操作性定義;連帶地,幼托整合之後未來幼教市場的調整、相關從業人員的工作權益以及各自統整之後的專業養成,在在都需要較為明確的目標管理和時程規劃。

    再則,幼托整合制度背後所要彰顯的公共照顧、延伸服務以及家庭支持等等的抽象範疇,倘若是回到工具層次的技術工程,某些的命題現象,也是值得深究、檢視的,比如說:公部門與私部門之間的互動關係,在突顯公共照顧之際,不應該讓公、私之間淪為某種的競合關係,換句話說,公共照顧與市場消費理當不是一項彼此對立的拉扯關係,而所謂的福利與營利也不應該成為一種對峙關係的爭食情形!至於,標舉幼兒園日後推動臨托、夜托以及課後照顧等等延伸性服務的功能訴求,多少還是要回到基本命題的反省,畢竟,將多項的服務功能歸於一處一園的運作模式,是否有淪為某種機構式安置之虞,特別是放大了「教育」功能而來的專業霸權和專業自我!

    最後,諸如幼托整合之後的幼兒園,其師生比由一比十五調整為一比八;要求以後的幼兒園都應該設置廚工自製營養餐點以及一定規模的幼兒園必須要設置有護理人員的編制等等,還是有它現實操作上的務實性考量,一方面上述專職的人員擴編,還是比較限縮在生理的面向,但是,倘若全人發展是要被捍衛與突顯的,那麼,照顧管理的團隊運作理應是要跨專業、跨領域、跨技巧與跨功能的,以此觀之,廚工、護理等之於生理層次的照護及其諮商、社工等之於心理和社會層次的看顧,都是需要進行通盤性的檢視,這是因為:調降師生比的真義還是要回到托育品質的基本提問上,對此,要求以後幼兒園都應該設置廚工以自製餐點,是否可以讓小朋友吃得更營養和健康?是否要有營養師的搭配措施?以及如何比例原則地要求幼兒園有其健康照護的護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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