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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區發展工作評鑑變革的延伸性思考

2011-08-15



關鍵字:社區、社區發展工作、評鑑

    歷經十年與十次的社區發展工作業務評鑑作業,已然有它重新思辨與定位的必要,這是因為:

   首先是關於「社區」定義界範的再次廓清:誠然,「社區」一詞比較是側重在社會行政範疇,只是,從社區到社區發展協會而來的運作型態,實則已然是涉及到業務協調以及服務整合而來的制度層次,就此而言,要如何將「社區」從單一的社政以進一步地延伸到民政、戶政、警政或其它,亦即,未來社區發展工作的評鑑作業,理應是要提高它的行政層級,藉由跨局處與跨科室的水平分工,來思索當前社區工作的運作失靈所在。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已然點明出來無論是社區抑或是村里等等不同的名詞界定,對於此一直指『在地生活』(living in place)的實作意義,是要有超脫單一層面的思維模式,至少,從戰略角度來看,無論是社區發展或是社區工作是要從個案工作(case work)以進展到照顧管理(care management)的行政規劃;連帶地,政府公部門之於社區發展業務的互動型態,要如何從單純的輔導單位以提升到合作共好的夥伴關係,這一點是需要嚴肅以對的。

   其次是關於「社區」概念內含的重新釐清:誠然,結合人口環境、文化環境、地理環境、產業環境、景觀環境而來的綜融性考察,固然是所有受評社區的共通性指標,但是,「社區」本身所糾結的多樣、複雜、深邃、動態與關係性,卻也點明了是有必要從個別社區的微視環境、跨境社區的中介環境、縣市社區的外部環境以迄於全國社區的巨視環境,以進行包括生態環境、問題診斷、需求評估、資源盤點、方案計畫、服務輸送、績效管理的建置化工程,就此而言,相應於評鑑作業而來的反思卻也突顯出產、官、學三者過往對於社區發展工作與業務推動的植根、紮根與深根,還是略顯不廣和不深,至於,要如何從標準作業流程(SOP)的基本規範以變革出個別的主體特色模式(ISP),這會是思索評鑑制度要有的工具性思考;連帶地,未來社區發展工作的評鑑勢必要因應社區相互之間分殊差異以設計出分層、分級、分階、分段、分時與分程的評鑑輔導流程,就此而言,評鑑的真義顯然就不全然只是聚焦在結果評估而來之優秀與否的彼此性比較,而是一種含蓋評鑑之前的需求評估以及受評準備期間的過程評估以及社區之間的相互觀照和學者實務之專業陪同的能力充權!

   最後是關於「社區」在地就地的另類思考:誠然,在地生活之於「社區」的運作意義何在?亦即,要如何從『在社區裡接受照顧』(care in the community)、『由社區來提供照顧』(care by the community)、『培力使能以讓社區具備照顧的能力』(care for the community)以擴充到『一起來擘劃社區未來的照顧藍圖』(care with the community)的差異性考量,就此而言,扣緊在地與就地的生活意義,那麼,「Community」一詞所指涉的是表相的「社區」以及內隱的「社群」的雙重性意義;連帶地,未來的社區發展工作理應是要從綜合業務以進展到特定任務,藉此找出不同社區的運作機轉和生存利基。准此,是否過於將社區發展工作的業務予以單純化、狹窄化和表相化,以致於忽略了社區之於人、事、時、地、物而來的生活意義!

   總之,誠如內政部社區發展工作評鑑實施要點中所載明的:“為輔導社區發展健全組織,強化社區福利服務功能,積極建設社區,以增進居民福祉,期透過評鑑,以瞭解遭遇困難、執行缺失,俾據以檢討改進,特訂定本要點。”,10多年下來的社區發展工作評鑑,已然是達到初步的管理目標,只不過,展望於未來之際,相與衍生出來的命題思考,卻是必須要加以面對的,這其中包括有:

   1.社區發展工作評鑑的法源據為何?是否要將現有的實施要點進一步地提升它的法律層級?連帶地,未來政府行政組織的變革與再造,是否也要一併思考這對於日後社區發展工作的業務推動,究竟會產生那些衝擊影響?

   2.評鑑社區發展工作的邏輯基礎為何?無論是私有化、委託辦理、購買服務契約抑或是獎補助,政府對於社區發展工作的評鑑與輔導,還是有它正當性的存疑,特別是架接在『高度自治、低度管理』的運作精神底下,公權力的介入,是否會違及到由下而上之自發力量的展現,而此一社區發展作背後所糾結的權控結構,是有它重新檢視的必要?

   3.即使在法制化的基礎底下,關於社區發展工作的評鑑,是否要朝著建制化的方向前進,那麼,委由外界機關專門辦理抑或是設置常態性的社區發展工作評鑑中心;連帶地,是否可能朝向認證制度規劃運作,這多少點明出來我們欠缺了對於社區發展工作的資料庫建檔,以致於讓所謂的評鑑作業,流為某種的交辦業務,這一點是殊為可惜,畢竟,10多年下來評鑑的陪同經驗,是要嚴肅面對台灣地區的社區圖象,究竟長得怎麼樣,特別是西台灣vs.東台灣;北台灣vs.南台灣;城市vs.鄉村;直轄市vs.非直轄市;本島vs.外島以及非原鄉vs,原鄉等等的分殊差異和共通之處!

   4.最後,要如何從一年一次的評鑑作業,以轉化成為多次、多年、連續與動態性的陪同成長,就此而言,從中央政府層級、縣市政府層級、鄉鎮公所層級、村里層級到社區發展協會而來的社區發展工作,此一層級跨越與距離之大和深,指涉出來的是使能培力的機制設計,也要比例原則地施加在各個層級範疇的行政部門,亦即,推動所謂的評鑑作業,已然是隱含目標管理、參與管理與認同管理而來的社會人文工程,此一基進工程的擘劃,會是社區發展工作的評鑑業務能否脫胎換骨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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