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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親班變革措施的若干商榷

2011-08-03



關鍵字:安親班、課後照顧中心、政策風險評估

    報載幼兒教育與照顧法在明年(2012年) 正式實施之後,現行的安親班將更名為「課後照顧中心」,並改由教育部主管,對此,教育部已草擬「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班)設立及管理辦法」草案,也就是說,未來照顧小一至小六生的安親班,常態性每周將只能提供5天的照顧服務,而且最晚只能到8點,至於,倘若是在假期間所提供非常態性的照顧服務,則是需要在1個月前報主管機關備查,臨時的需求也應該在15天內備查;最後,教育部未來亦將補助公私立小學開辦「平價課後照顧中心」,藉此落實保障兒童相關權益的行政作為。

    誠然,僅就草案的相關內容來看,若干的政策方針與願景構思,還是值得給予肯定的,一方面草案的相關規範確實有切中當前安親照顧某些的運作失靈情形,特別是關於硬體物理環境標準化常模的確立,至於,推動所謂的平價課後照顧中心,更是突顯出國家作為最終父母而來的公共照顧之責,但是,草案本身所隱含的各項風險評估,卻也是必須要加以嚴肅面對的,比如說:將『安親班』易幟為『課後照顧中心』的核心意義為何?倘若前者的旨趣是回歸到以父母為本位的思維方式,那麼,在還原回到以學童為本位而來的課後照顧之際,卻同時要求只能提供五天和到晚上8點為止的照顧服務,這一點的論述邏輯本身是前後矛盾的,就此而言,暫且先不去論及到政府公權力在事前備查、臨事抑或是事後糾舉的教育行政能力,在標舉兒童最佳權益的文明訴求時,從『安親班』更名為『課後照顧中心』,理應是要將父母其及子女的服務需求和人身權益,整併為一項綜融性的論述思考。

    准此,檢視安親班的變革措施,關鍵所在就不全然只是聚焦在稱謂上的變革,而是藉此重新思考究竟安親班的定位角色與功能界限為何?畢竟,『安親班』一詞實乃是用以安定父母之心而來的集體性管教,一方面是現代父母本身糾結管教的意願、能力與結構性限制,而這也使得安親班的存在已經是超出單純供需之間的媒合關係;連帶地,常態性的課後照顧服務又是否只能每周提供5天服務而且最晚只能到8點,顯而易見的是:期待晚上8點之後的全家人到位並不吻合現行工商社會的生活型態,如此一來,上有政策及其下有對策的虛應方式,只是徒然形成更多潛藏不安全的環境因子。是以,在這裡的論述真義旨在於彰顯出關於安親班的變革措施,理應是要將社會變遷而來的家庭生態環境,納入政策風險的考量因素之一;連帶地,安親班之於原生家庭的拉扯互動,也是要從家庭功能的羸弱性以反思安親班本身所肩負支持性、補充性、保護性甚或是替代性的客觀事實;至於,整合保育、教育與其它而來的安親班,更是要有如何成為照顧管理機制的基本提問!?

    最後,關於補助公私立小學以開辦平價課後照顧中心,已然是一項陳年已久的老問題,對此,究竟要如何在公共照顧與市場消費;基本服務與衍生性需求以及弱勢家庭與有照顧需求家庭,彼此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這是需要有更多政策方案的風險評估,以此觀之,問題的思辨不應該只是突顯平價,而是價格取向的背後,亦隱含功能取向、便利取向、專業取向等等不同的生存利基內涵,就此而言,草擬「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班)設立及管理辦法」一事,要如何進行去管制化的威權心態,這才是針砭問題的關鍵所在,否則,規範每周只能提供5天服務而且最晚只能到8點的行政辦法,那麼,要如何面對寒暑假、周六與周日以及晚上8點過後之二度安親和到處流竄的善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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