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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慈濟、非營利事業、宗教福利
報載知名的宗教組織慈濟基金會,在今年(2010年)的一月由中國大陸的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為「馳名商標」,也就是說,未來大陸各 個行業將不得再使用「慈濟」稱謂,事實上,此一正名動作也是創下了兩岸非營利事業的首例,其肇始的開創意義,自然是非比尋常,特別是回應於宗教類非營利組 織考察的議題論述上。
誠然,近50年下來的發展歷史,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慈濟功德會,之於慈善、醫療、教育、文化以迄於到後續建構完成的龐大志業體系,慈濟用心的親力親為, 早已贏得世人的注目與尊重,因此,該項的正名舉措,只是彰顯大陸當局再一次地給予應有的肯定和尊崇,不過,倘若是回應到非營利事業的命題考察,那麼,對於 「慈濟」的正名,卻也隱含著某種超乎單純「宗教」而來的探究、論述,這是因為:
首先,原回到宗教本義與旨趣的命題考察上,中、西社會對於宗教意涵有其不同的文化解讀,像是華人社會裡的「宗」者意指的是宗祖、宗廟, 「教」者則為教訓、教化而有上施下效之意,因此,它是以宗廟所祭拜的祖先為規範來教化後世,所以,人與祖先(神)的關係是一條連續譜,人神之間的關係是可 以轉變的;至於,西方的Religion一詞裡,「Re」是“再”;“Ligion”是link結合,因此,Re-Link 係指人與神的再結合,但是,由於人是自上帝處斷裂出來的,所以,西方宗教是藉著儀式、教牧或者中保,以使個人得與神再一次地溝通、交會與聯繫。准此,即使 東、西社會裡對於「宗教」內涵概念有著不同的論述解讀,但是,宗教之於超自然的神祇及其背後所內蘊產生的意識形態,這一點對於標舉無神論主義的中共政權來 說,「慈濟」的正名只是再一次地突顯出來:至少,暫時『宗教』還是無法取得終極意義的詮釋權,並且只能限縮在世俗領域的功能性活動上。
不過,「宗教」作為一種人類的鄉愁以及人們心靈最後的依歸,這卻是一項不爭的事實,連帶地,各項宗教性質的俗世活動所牽動產生的預期性後果,便是提供了一 種同一性的心理紐帶,據以滿足了人們服從與敬畏的心理、認知需求,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對於「慈濟」的正名亦指陳出來大陸當局的確是正視到慈濟既存的客觀 事實(social fact),只是,因應於該項宗教屬性而來集體活動,是否得以進一步蛻變和轉化成為某種共同意志(general will)與公共哲學的建構,這一點還是有待後續觀察的,誠然,相較於世俗性的組織制度,「宗教」是有一種優越於其它的條件,這是因為:在必要的時候, 「宗教」它能夠把一個個單獨的個體充分結在一起,同時可以使得這些人做出必要的犧牲,因此,「慈濟」的正名其所衍生出來「宗教」與「政治」彼此之間的緊張 關係,自然一直是潛伏存在著。
最後,慈濟之於社會福利的使命願景,固然有其專業優勢、領導品牌以及市場區隔的行銷特色,但是,由於「宗教」的初衷不在於是為了推動、施展人群服務工作, 因此,如何思索宗教類非營利事業的「慈濟基金會」以及神聖領域的「慈濟功德會」兩者之間的分殊意義,這也不是正名了「慈濟」便可一刀切割的,或許它是迴避 了政教分離的底線和紅線,藉此還原非營利事業所專注的公益事務,但是,隨著公益事務的推動,諸如公共性與公正性等等攸關到市民社會的公民意識,這卻是慈濟 與大陸當局要加以正視的發展課題;連帶地,在諸如直接服務提供者、價值觀念倡議者抑或是制度蛻變改革者等等的角色扮演上,包括慈濟在內的所有宗教組織要如 何保有初衷的使命以及如何具足更多的因緣來成就更大的共業,這一點也著實地考驗著神聖與世俗領域各自領導者的聰明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