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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校園霸凌又一起的少年福利思考

2011-03-28



關鍵字:校園霸凌、網路霸凌、次文化

    新竹市再度爆發學生集體型態的校外霸凌事件,對此,相關的權責單位除了進行像是校外安全死角、危險地圖以及聯合巡察小組等等必要的善後處理措施外,在驚動總統府高層的關切之餘,激情過後所應該要有的結構性探究,多少突顯了關於新生世代霸凌行為的議題討論,是有它嚴肅看待的必要。

    基本上,被界定一種蓄意且具持續性之欺凌行為的霸淩(bully),行徑的本身已經是一件實質的觸法行為,因此,所必須要償付的法律責任,除了有其應該要進行的司法程序外,相與對應的法治教育與生命教育所隱含的教育失靈現象,這才是問題檢視的切入觀點;至於,事發之後將施暴行為PO上網的大膽行徑,除了有令人不勝噓唏之嘆外,背後所糾結新生世代次文化(subculture)的質變和蛻變程度,這才是教人掛慮、耽心之所在,誠然,此一綜融自我概念、價值認知、思考模式、人際關係、互動型態等等心靈結構(mind structure)而來的青少年次文化,在我們投以更多社會性忍容、包容與寬容之餘,卻也忽略了青少年特有的次文化,在無聲無息當中已經產生了許多的改變,甚至於超乎我們的想像和掌控之中;連帶地,要如何在「包容vs.縱容;信任vs.放任;秩序vs.脫序」之間取得一個適當的平衡點,這方面關乎到家庭教育之父母的『身教』、學校教育之老師的『言教』以及外在環境之社會的『境教』,是有它進行通盤檢討的必要性。

    事實上,為了因應層出不窮的校園霸凌事件,立法院業已於今年(2011年)的1月12日三讀修正通過國民教育法的第10條法規[1],藉以規定國民中、小學必須設置專業的輔導教師,並且得視情況設置社工師或心理師等專業的輔導人力,從而可以有效地提升學校處理校園霸凌行為的專業能力,只是,霸凌行為實乃是一種的手段與行徑,至於,背後的構造因素及其後續的滾動影響,這才是問題的重要癥結,就此而言,要如何從個案工作以延伸到個案管理和照顧管理的機制設計,相當程度上也突顯出來從單純的青少年霸凌行為以迄於家庭重建、社會重整、教育重振抑或是文化價值的重生,此一所必須要兼具的生態系統觀照(教育、警政、法治、社政等)及其串聯性思考,說明了新生世代霸凌行為作為一項客觀的社會事實(holistic social fact),是有必要拉大和提升它處置應變的行政層級,甚至於將之視為是一項潛藏著重重危機的國安議題!!

表:霸凌行為類型及其概念內含

一、肢體霸凌:係指以肢體暴力行為霸凌他人,包括踢、打同儕、搶奪財物等,以造成他人身體受到傷害。

二、言語霸凌:係指運用語言刺傷或嘲笑別人,包括取難聽的綽號、用言語刺傷、諷刺、嘲笑、辱罵同儕、恐嚇威脅等。

三、關係霸凌:主要是操弄人際關係的行為,包括有條件友誼的直接控制、散播不實謠言的拒絕以及透過說服同儕排擠某人以使同儕被排聚在團體之外的社會排除。

四、反擊型霸凌:係指被霸凌者長期遭受欺壓之後的反擊行為,包括受霸凌時生理上的自然回擊。有時被霸凌者為了報復,會對霸凌者口出威脅或是直接攻擊,有些被霸凌者甚至會去霸凌比自己更弱勢的人。

五、性霸凌:又稱為性別霸凌,係指被霸凌者被他人以與性有關的有害語言、行為或影像等侵犯,類似「性騷擾」,包括有關性或身體部位的嘲諷玩笑、評論或譏笑、對性別取向的譏笑、傳閱與性有關令人討厭的紙條、身體上侵犯的行為,如以性的方式摩擦或抓某人的身體,或是迫使某人涉入非自願的性行為等。

六、網路霸凌:係指利用網路散播色情圖片、使用網路的聊天室、網路電話、留言版、MSN等,散佈謠言、留言恐嚇他人,使人心理受傷或恐懼的文字。

資料來源:王幼萍(2011)<校園霸凌事件防治之探討>。

    總之,該起的校園霸凌(school bully)事件,除了符合包括具有欺侮行為、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造成生理或心理的傷害、雙方勢力地位不對等以及其它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加以確認等等的消極要件,但是,該起霸凌的本身亦已然糾結諸多的變異情形,像是從一人到多數;從班級到校外;從肢體霸凌、言語霸凌、關係霸凌、網路霸凌到價值扭曲的多重性霸凌;以及從校園霸凌蔓延而成為某種的社會霸凌等,就此而言,除了事情發生之際的停損點設置外,要如何有其結構性解套的大破與大立,顯然,所有一切的作為都不能以被動等待孩子長大就會自然懂事為其準則,誠然,「種因於家庭、顯現於學校、脫序於網絡、施展於霸凌以及惡化於社會」的學生問題,將會因為束手無策的消極應對而償付出更大的社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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