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PHP Error was encountered

Severity: Notice

Message: Only variable references should be returned by reference

Filename: core/Common.php

Line Number: 257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行動裝置版 查看時事現象與晴天觀點
回首頁 回上一頁

查看時事現象與晴天觀點

關於視覺障礙者釋放按摩工作權之善後對策的若干商榷

0000-00-00



關鍵字:盲人、按摩、社會性補償

針對現行法律只有盲人才可以從事按摩業的規定違憲,視障團體於日昨上街頭陳情抗議,並且要求進行政策性的金錢補償,然而,關於視覺障礙者按摩工作權被剝奪之後的訴求對策,還是有它進一步商榷、議論的地方。

誠然,視障團體提出包括第一年發放每人每月補償金12,000元以及第二年至少6,000元的主張訴求,還是有它存在的正當性,這是因為從過去到現在僅僅 只是徒以視障者按摩工作的特許權益,從而忽略了其它應有的配套措施,而諸多消極不作為的對應態度,點明了若干少許的津貼金額,的確是有它推動社會性補償的 必要,就此而言,接踵而來的理應是:何以兩年下來平均9,000元,甚至於不到台灣省9,829元的最低生活費用,這使得對於補償額度的相關訴求,自然還 是欠缺較為縝密的通盤性考量;連帶地,除了現金給付的津貼手段外,其它像是失業給付、退休年金的保險手段、中低收入與中低所得紓困的救助手段以及各項鎖定 實際需求而來之方案項目的福利服務手段,都是需要並行不悖地以架構出一套周全的服務照顧體系。准此,如何站在戰略的角度上來探究視障者被剝奪按摩工作權而 來的總體性觀照,而非只是限縮在現金救濟的戰術層次上,至於,何以視障團體要將問題的焦點擺放在現金給付的訴求上,除了是再一次地突顯出經濟不安全的直接 威脅外,政府公部門過往處理身障議題的態度、決心、魄力和行動力,這或許才是論述的真義所在。

事實上,回應於視障者個體的微視層面,所謂按摩工作權的釋放,就不只是工作特許權的被剝奪,而是如何緊扣現實生活而來的諸多生存問題,畢竟,這一群以按摩 為本業和主業的視障者,因為中高年齡的背景屬性,一方面必須要承擔更多的家庭生計負擔;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身心限制以致於轉業謀生的可能性大打折扣,冀此, 這些情境因素加總之後所呈顯出來的客觀事實,除了讓視障者繼續維持低薪和低度的按摩就業型態外,更會因為求職不易而心生無以為繼的身心恐懼。總之,在這裡 的癥結所在除了所得之不足、中斷或喪失而來的維生問題外,如何就視覺障礙者所包括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家庭組成、社經水準、支持系統以及資源網絡等等的 個體性差異,以提出分級危險和整全多層的處遇對策,並且將視障者的個人問題以進一步地延伸到身障家庭及其當前不斷深化的老年殘障化社會,藉此提出整體的解 決對策。

表1:桃園縣、台北市、台北縣政府視障者福利服務措施比較一覽表


福利項目

桃園縣

台北市

台北縣

身心障礙福利語音光碟(語音檔)

×

--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義齒補助

×

視覺障礙者定向行動暨生活自理能力訓練服務

×

預防走失手鍊

身心障礙者119緊急救護車半價補助服務

--

--

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

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補助

居家服務

身心障礙小型復康巴士服務

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

身心障礙者社會保險費補助

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補助

身心障礙者免費乘車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身心障礙者辦理公益彩券工作能力證明

身心障礙者送餐服務

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服務

身心障礙者臨時暨短期照顧服務

手語翻譯服務

桃園縣輔具資源中心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企業進用按摩師(勞政)

--

--

桃園縣政府輔導設立之按摩小站(勞政)

--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勞政)

--

資料來源: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政府網站。

誠然,早在兩年之前大法官即做出違憲的解釋,因此,相關的權責單位對於取消視障者按摩工作特許權一事,的確是稍嫌消極、被動;連帶地, 針對視覺障礙者乃甚至於所有身障者而來的職業重建、職業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職種開發與就業促進,不是緩不濟急便是因為缺乏個案管理的縝密機制,以 致於困難重重乃甚至於是將身障者逼入更為不堪的生命困境,就此而言,持平而論地看待視障者所提出現金給付的政策性補償一事,那麼,兩年合計每月9,000 元的訴求焦點為何:究竟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可以解決到什麼程度?以及又會出現諸如社會公平、財政負擔等等的衍生性問題?至於,回應於後天中途致 殘、殘障老年化、老人殘障化以及家庭殘障化等等當前台灣社會的變遷趨勢,那麼,尾大不掉而來的又豈只是視障者按摩工作權的被剝奪而已,而是一套以捍衛殘障 家庭得以穩健運作的照顧政策和服務網絡是否已然成形並且穩健運作!?

最後,針對各項可能的行動計劃(action plan),我們進一步提出相與關聯的命題思考,這其中包括有:

 

  1. 理念層次上如何翻轉加諸在視障者身上之「有礙」與「不能」的認知看法;
  2. 政策層次上如何將視障者及其家人整合一起以設計視障者家庭的照顧政策;
  3. 立法層次上如何讓相關的法令規定明確藉以讓視障者的就業權益透明管理;
  4. 在行政層次上如何藉由業務協調與服務整合的統整以滿足視障者多元需求;
  5. 在服務輸送層次上:
    • 除了要有視障服務中心或視障個管中心的組織編制外,角色定位與功能性質亦要有跨層級、跨局處、跨領域和跨專業的機制設計;
    • 關於私人店家與企業廠商對於視障者按摩工作的就業機會,在勞動契約的規範內容上,公權力宜主動介入,藉以扮演媒合、輔導與協助的中介角色;
    • 關於視障者的職種開發,宜要有更多的創新性思考,特別是政府公家單位如何以身作則的帶動示範以進用不同工作屬性的視覺障礙者;連帶地,在休閒娛樂方面 的人身需求,如何將相關的資源做有效的連結、結合與運用,這方面與身障族群相關的資源盤點是有它確實檢討的必要性;
    • 公部門、民間團體、視障家庭與視障者個人彼此之間的聯繫平台,宜要有常態性的建制設計,特別是如何應用網際網路
      Copyright © 2011 Association of Sunny Social Welfar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