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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抽菸,汽機車都罰6百元

2014-12-24



 

 

 

癮君子駕駛注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昨天三讀通過,汽、機車駕駛行車或停等紅綠燈時,有吸菸影響其他駕駛人行為,可開罰六百元,並受理民眾檢舉,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

 

警政署交通組長方仰寧表示,癮君子駕駛不管是手夾或口吸香菸,只要產生「煙」或「灰」,有可能因風吹,對其他車輛行進安全造成威脅,不管是機車騎士,或是搖下車窗吸菸的汽車駕駛,都會受罰;但若是在鄉間,且未影響他人,會以勸導代替開罰。

 

此次修法針對併排停車罰鍰金額加倍為二千四百元。

 

在高速、快速公路行駛車輛,若車輪、車輛機件脫落或胎紋深度不足,開罰三千至六千元。長期付費占據停車格位、違規臨停的無牌或廢棄「路霸車」,可直接拖吊移除。

 

風景區常見親子共騎的手搖式、協力式四輪人力自行車也合法化,有利業者提供休憩服務。(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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