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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輔法」三讀,每校至少1名輔師

2014-10-28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未來國中、小及高中每校至少設置一名專任輔導教師,並依照班級規模數增置,預計20178月起逐年補足8158名專任輔導教師員額。同時,透過學生輔導三級體制入法,各級學校輔導機制將更健全完善。

 

今年震驚全國的鄭捷捷運殺人案及台大生張文彥情殺案,皆突顯校園心理輔導機制的不足。國民黨立委陳碧涵表示,「學輔法」通過具有劃時代意義,未來主管機關與各級學校都能確實推動相關法規,給予更及時、周全的輔導與保護,促進學生生涯發展及社會適應。

 

為確保三級學校至少有一名專任輔導老師,「學輔法」針對員額編制明訂:國小24班以下者置1人、25班以上每24增置1人;國中15班以下者置1人,達16班以上每15班置1;高中12班以下者置1人,13班以上每12班置1人。

 

此外,除有輔導相關課程外,為避免專任輔導教師因過多課務工作,降低及時提供輔導機動性,未來專任輔導教師不得另排其他課程。

 

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陳淑慧表示,學輔法統合相關法令規範及教育資源,建置發展性、介入性與處置性的三級輔導工作,學生能接受合法、合宜及專業的輔導服務機制。從2017年起會陸續遞補專任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員,預計全數遞補完成要動用預算60億。

 

「學輔法」明訂學生輔導資料具轉銜輔導機制,無論轉學或復學,若學生有持續輔導的必要,學校都應持續提供輔導協助。國民黨立委蔣乃辛表示,近年來學生遭受家庭暴力、學習障礙及中輟生等問題頻傳,「學輔法」有助於日後能真正落實學生輔導,加強輔導教師輔導範圍的深度,「讓校校都有輔導教師。」

 

「學輔法」在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在教官2021年正式退出校園前,學校教官仍列入學校輔導機制,避免中斷現行輔導工作;另外,除矯正學校外,軍事及警察學校也一並納入輔導機制。(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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