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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薪」壓得上班族喘不過氣,「加班」同樣讓受薪階級吃不消。根據雜誌調查,超過5成就業人口有固定上班時間,卻受限於「責任制」而無法固定時間下班,過半數上班族每天平均上班超過10小時。更有超過8成受訪者表示,下班後還是會接到主管交辦工作,與其提高加班費,不如固定下班及增加休假,來得有吸引力。
《Cheers》雜誌針對上千位上班族進行「工作型態大調查」,發現上下班時間固定的打卡制或輪班制公司只占30.1%,有56.9%的受訪者屬於「上班時間固定,下班時間不固定的責任制」,56.4%每日工時超過10小時,較去(102)年調查54.6%呈現微幅上升,更有7.3%表示平均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以上,顯示工時過長,仍是職場普遍現象。
其中,認為持續加班成為長期現象,且已經感覺到困擾的有50%,而已經出現身體或情緒警訊者占20.9%,僅15.3%的企業會在事後給予補休或適當補償。還有85.8%的上班族下班後仍不得閒,依舊會收到主管交辦工作的訊息,生活壟罩在工作的壓力中,有如24小時不間斷加班。
因為工作壓力過大,導致56.9%受訪者認為自己「工作與生活」已經失衡,與去年調查48.9%也呈現增加,空閒時間僅能以看電視(52.6%)、滑手機(44.6%)為最主要放鬆方法,原因在於「沒有體力」(53.8%)及「沒有時間」(53.3%),只為隨時隨地做好工作準備。
調查也發現,有62%的企業鼓勵員工追求工作與生活的平衡,但事實上,31.3%的公司沒有任何具體行動,28.3%僅口頭鼓勵、無實質補助。對於未來工作期望,53.3%的受訪者認為,可以「準時下班」的公司最有吸引力,其次有47.2%希望公司可以「增加休假」,認同「提高加班費」僅占29.2%,可見在上班族對於「時間」的吸引力,已經超越「金錢」,因此留住人才的重點不在「薪資」,而在「下班後」。(時事新聞來源:卡優新聞網,201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