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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多元家庭,CEDAW促台修法

2014-06-29




    多元家庭議題一度在國內引發熱烈討論,正、反團體甚至為此走上街頭。「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國家報告日前出爐,審查結果直指台灣相關法令沒有認知到同居、同性等多元家庭存在的可能,婚姻權益只給登記的夫妻。

    CEDAW日前舉辦中華民國第2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會議,會後發表審查報告內容包羅萬象,涵括男女薪資差異、外籍配偶的國籍問題、男女最低結婚年齡等,其中又以建議台灣政府修訂民法,承認家庭的多元組成,最引人注目。

    國際婦女人權專家、肯亞執業律師Violet Tsisiga Awori說,台灣相關法令並沒有落實或認知到多元家庭存在的可能,譬如同居或同性伴侶,婚姻權益只給登記的夫妻,與多元家庭相關的調查數據也付之闕如。

    針對非異性戀伴侶的議題,來自韓國的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立委員會委員申海洙(Heisoo Shin)進一步表示,性別認同是人權一部分,世界許多國家都還不承認非異性戀者的性傾向,這個情況不只是在台灣,在世界各地都很普遍,也包括她自己的國家。

    申海珠提到,改變雖非一夕之間,但期待台灣社會與各個宗教團體都可以坐下來溝通,不侵犯他人人權的界限到底在哪,落實實質性別平權。

    CEDAW是聯合國在1979年通過的公約,這個公約又被稱為婦女人權法典,闡明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締約國應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全世界已有超過180個國家簽署加入;我國也在2011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在2012年施行。(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1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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