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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新制,3地7月起試辦

2012-03-06



  行政院擬自今年7月起試辦「以房養老」(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新制度,首波選定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等三地,對象是65歲以上擁有不動產、無繼承人,但因擁有房產未能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單身老人,初步開放名額為100名。

  根據內政部社會司及金管會等單位研商的初步方案,首波試辦由公股行庫的土銀負責,目前規劃65歲最高可貸房屋淨值的五成、70到74歲可貸五成五、75歲可貸到六成。若老人去世,銀行為取回貸款,房屋將會拍賣,拍賣扣除貸款後餘額則納入專屬基金,做為未來推動以房養老的財源。

  土地銀行上午表示,相關貸款作業細節尚未敲定,未來「以房養老」的實際核貸成數及每月撥付老人的款項多少,都還需經過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鑑定及精算機構「精算」後,才能定案,初期試辦採取公益型的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

  據了解,金管會當初評估「以房養老」的辦理模式,主要可分為「售後租回」、「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及「公益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等。但因「售後租回」模式,金融機構基於風險及市場規模不大等因素考量,辦理意願低,最後才以「公益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方案出線。

  土銀表示,「以房養老」的給付方式採終身按月給付,給付年限依據民法最高限額抵押權約定日的上限30年,可變更或延長給付年限。此部分涉及到承貸老人存活年限的長短,因此,日後在取得核貸總額後,如何按月實際撥付金額給承貸老人,需經精算機構的最後評估才能定案。試辦初期的經費則將先由公益彩券支助,未來則由專屬基金支出。

  據指出,台灣早在民國82年就邁入人口老化社會,民國97年時65歲以上老人占比達10.4%,預計106年將達14%,已達到國際高齡社會標準。但因國外的「以房養老」大多透過金融商品來推動,此次政府由內政部社會司主導,非金管會及財政部主導,未來可能形成社會公益照顧的重擔,能撐多久還有待觀察。(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晚報,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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