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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班須有幼教師,教保員爭飯碗

2014-05-12



    教育部實施幼托合一,民國105年起幼稚園大班至少需有一名幼教師任教,教保員擔心工作受到影響,今天要求政府應修法。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彥秀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教育部的幼托合一政策讓幼教職場中的幼教師和教保員有差別待遇,不僅讓兩者產生階級與對立,更讓基層教保員想出走到國外,要求政府應修法。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長陳靜儀說,幼托合一之前,幼稚園體系屬於教育部,需聘任大學畢業、取得證照的幼教師;托兒所則屬於內政部,任用技職體系出身的教保員,兩個體系皆可收教5歲以上的大班孩童。

    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在101年實施後,托兒所改制成幼兒園歸教育部管轄,並規定105年後大班都至少需要一名幼教師任教,教保員不再可以單獨教大班,讓教保員覺得受到歧視,也擔心飯碗會受到影響。

    已在托兒所任教30多年的教保員邱良如說,她過去都可以單獨照顧大班孩子,現在幼照法要求資深教保員必須補修26個學分、實習半年再考得幼教師證照,才能單獨帶大班的孩子,讓她覺得自己成為次等人。

    目前幼教師起薪約新台幣5萬多元,教保員約3萬4000多元,全國約有1萬多名幼教師與3萬多名教保員。105年後,影響最大的應是任用教保員教大班的私立托兒所體系。

    台北市教育局學前教育科科長李慧銘表示,過去托兒所屬於社會福利機構,著重提供幼兒保育服務,不屬教育單位,因此改制前均未設置合格幼教教師。改制後規定大班需有一名幼教師的用意,是為了讓孩童更容易銜接國小課程,將會在相關會議上向教育部反映基層意見。(新聞來源:中央社,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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