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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喝?贈品?嬰兒奶粉禁促銷 9月起重罰400萬

2014-03-25



    免費提供嬰兒奶粉試喝,未來將觸法!為鼓勵母乳哺育政策,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5)天正式公告訂下「禁令」,將自今年924日起,嚴禁業者不得再以免費的樣品、贈品來促銷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同時也禁止奶粉廣告內中提及「營養等同母乳」或「營養優於母乳」等地雷字眼,違者最重可罰400萬元。

    為了搶食新生兒市場大餅,不少奶粉業者都會在醫院產房、坐月子中心,主動免費提供奶粉試喝,甚至讓媽媽來索取,但這些行為未來通通違法。

    食藥署是在昨天訂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促銷管理辦法」,將自發布後6個月施行,出發點就是為了避免媽媽們受廣告促銷活動的影響,而不響應衛福部大力推動的母乳哺育政策。

    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科長何淑惠表示,新辦法的規範對象,包括6個月以下的嬰兒配方食品以及6個月至1歲的較大嬰兒配方食品,通通入列,未來不但廣告內容「不得宣稱或影射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等同或其營養優於母乳」之外,也不能送樣品、贈品來促銷

    何淑惠強調,新辦法將自今年924日 施行,相關廠商務必依法辦理,否則違者可依食安法第45開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未來衛生機關也將加強廠商教育輔導,並於新法上路後,加強稽查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促銷行為。(時事新聞來源:NOWnews20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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