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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留棉絮,醫判4月

2012-01-31



  婦人陳佳晶四年前接受剖腹手術生女兒時,醫師劉百峯不慎將消毒用的棉球棉絮留在陳女腹中,導致陳女產後五個月不時腹痛。板橋地院宣判,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劉醫師四月,可用十二萬元易科罰金,陳女一家人另將向劉求償二千六百多萬元。

  不過她在法庭上曾說,剖腹產後左下腹就一直痛,她還是相信劉醫師,以為屬正常而忍住,但五個月後痛到無法走路;開刀取出後,傷口癒合後就不會痛了;現為診所副總院長的劉百峯(五十歲)透過律師陳怡文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二○○八年三月九日上午,陳佳晶(三十五歲)到「曜生婦產科診所」剖腹產,生下女兒,但是劉百峯以棉球、紗布擦拭消毒左下腹傷口,卻沒有注意仍有棉絮殘留就縫合,造成陳女腹部膿瘍,不時腹痛,四度前往曜生診所、馬偕醫院就診。
同年八月,陳女疼痛劇烈換到住家附近的診所就醫,醫師察覺不對勁,要陳女轉往亞東醫院,開刀抽出膿血,發現殘留腹中的棉絮,已因沾粘血液、組織,變成長寬各五公分,厚一點五公分。

 

  劉百峯否認過失,強調不知異物從何而來,宣稱醫師也無法避免有微小棉絮殘留。法官考量該時期陳女腹部僅動過該手術,才判處劉醫師有罪。(時事新聞來源;蘋果日報,201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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