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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非醫事機構,依法要繳營業稅

2013-08-12



  坐月子中心林立,有的因為屬於護理機構免繳營業稅,但業者收費高還兼養生、產後塑身等,被監委質疑有逃漏營業稅嫌疑。衛生福利部表示,各地衛生局對產後護理之家的收費標準因地制宜設立規範。衛福部今年將針對全台100多家產後護理之家,展開首度評鑑。

 

  對於財政部是否會主動找衛福部釐清?財政部長張盛和說,既然此事引起監察院關注,他相信衛福部應會處理。若有需要,財政部也會找衛福部一起開會。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鄧素文則表示,目前產後護理之家的管理,是依循財稅機關的規定辦理。坊間的坐月子中心分為兩類,一類是依「護理機構設置標準」 設置的產後護理機構,依規定需符合護理人員照護嬰兒比、嬰兒急救設備等設置標準,因為提供的產後護理服務屬於醫療勞務,依營業稅法規定,可免徵營業稅。

 

  另一類則是非醫事機構的坐月子中心,不需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只要辦理營業登記,依法要繳營業稅。但這類坐月子中心,不可以進行媽媽哺餵母乳的乳腺炎、嬰兒黃疸等專業護理事項。

 

  各地區的產後護理之家收費標準,由縣市衛生局自訂上限。以台北市而言,護理費加上嬰兒、母親的房間費、餐費等,一天收費最高不得超過8080元。

 

  為了加強產後護理之家的管理,鄧素文說,衛生福利部今年將首度對全台100多家產後護理之家評鑑,針對品質分為優等、甲等等,給民眾選擇參考。台北市衛生局也說,由於坐月子中心林立,且營業內容與產後護理之家類似,今後衛生局希望輔導成為產後護理之家,讓母子健康更有保障。(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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