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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0
不少逃逸外勞透過假結婚與依親等方式,轉換身分變成二度移民,形成簽證業務的重大挑戰。外交部指出,到越南代表處辦理結婚面談的越籍人士,近40%是在台非法逃逸勞工,歸化我國國籍後,隨即與國人離婚,再以依親之名引進外籍原配偶,形成二度移民的不良現象。
立法院外交委員會今天邀請外交部、移民署,針對外籍人士來台簽證核發提出報告,外交部次長石定指出,自民國80年起,外籍人士以結婚為由,申請來台依親案件逐漸增加,衍生不良現象,其中,不少逃逸外勞或遭到管制入境的外國人,假藉結婚依親,解除管制。外交部表示,最嚴重的越南籍,次嚴重的是印尼。
石定說,已歸化國籍的外配隨即與國人離婚,再以依親事由引進外籍原配,譬如原籍越南的配偶取得我國國籍,初次設籍後,快則數天,慢則一年半載,隨即與國人離婚,與越籍前夫、前男(女)友,或是在台逃逸外勞結婚,再以合法程序取得我國國籍,形成二度移民。
他表示,特定國家常出現的簽證問題,包括假藉商展、國際會議比賽等活動來台後,逾期滯留,警方屢屢查獲奈及利亞、尼泊爾等人士涉及,民國101年10 月,奈及利亞柔道協會應邀來台參賽,逾期滯留,部分被查獲非法工作。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建議提高聘用非法外勞的雇主刑責,移民署長謝立功表示同意。(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3.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