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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3
保護令保不住命!北市一名婦人昨不堪丈夫酒後跑到她的工作地點怒罵,到警局聲請保護令,不料她拿著保護令聲請書回家才一小時,就和丈夫爆發口角,丈夫竟持檳榔刀朝其頸部狠斬一刀,切斷頸動脈、氣管及聲帶,婦人鮮血狂噴,勉力走出門求援,結果走不到10公尺就倒地身亡,鄰居看到驚悚的場面趕緊報案,狠夫被逮後卻毫無悔意,還冷冷地說:「我就是想殺了她!教訓她!」
對於受暴者聲請保護令卻立即遭施暴者殺害,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昨批評警方:「太被動!」未善盡保護責任。警改會發起人馬在勤也認為,警方處理家暴案時 應該更積極作為,尤其是對有被家暴紀錄的被害人,應主動詢問是否需要陪同返家,「警方多一份主動,就能及時保護被害人」。
警方調查,黃姓男子(52歲)14年前透過婚顧仲介公司,迎娶越南籍妻子(42歲),婚後育有兩名女兒,分別就讀國小六年級和四年級。黃男是裝潢木工,黃妻在新店區鞋廠上班,一家4口住在北市木新路二段公寓。鄰居表示,黃男有酗酒習慣,酒後就會與妻子嚴重口角,甚至驚動警方處理。
警方表示,黃嫌昨天上午10時酒後跑到妻子工廠咆哮,遭報警趕走,黃妻也無奈請假回家。下午1時40分,黃嫌在家中邊喝酒邊罵妻子:「祭祖的事情妳都不幫忙!」她不堪被丈夫長期言語暴力,前往北市文山分局一分局木新派出所報案,說:「我先生對我家暴!」沒多久黃嫌全身酒氣跟來派出所,遭警方勸離;黃妻報完案約2時30分,她獨自返家,不料隨即發生悲劇。
昨下午3時30分,黃妻再與丈夫爆發口角,她不甘受辱,手拿保護令聲請書嗆:「你沒路用啦!去死一死好了!」黃嫌大怒,拿起桌上檳榔刀往妻子頸部狂砍一刀,黃妻的頸動脈和氣管都被切斷,鮮血狂噴,傷口長達 10公分 、寬 3公分 ,她雙手緊壓傷口,邊噴血邊跑出家門求救,但在騎樓走不到 10公尺 即倒臥血泊不治,一名女鄰居嚇得趕緊報警。
警方趕抵時,黃嫌表情木然呆站在家門口,衣物有血跡,兇刀仍留在屋內,現場血跡四濺,怵目驚心,地上還有黃妻剛從警局帶回的保護令聲請書。黃嫌在警方偵訊時酒測值高達0.76毫克,他只說:「我就是想殺了她!教訓她!」得知妻子身亡也毫無反應,訊後遭依殺人罪嫌送辦,警方緊急通報社會局安置其女兒。
對 於被害人聲請保護令後隨即遇害,文山一分局昨聲明,黃妻到派出所通報言語家暴,警方立即檢視她身上有無傷勢,確定未受傷後即製作筆錄,並替其聲請通常保護 令,保護內容為要求黃嫌勿到其工作場所騷擾,當時評估黃妻狀況,還建議她可聲請多項具體保護項目,包括「不能對其與孩子暴力相向、不得言語恐嚇」等,但她 礙於面子和盼有個完整家庭,並未採納,「她未遭其丈夫毆打,不需進行強制安置,過程並無疏失。」
對此,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指出,保護令只是處理家暴案的一個配套措施,對不理性的加害人來說,僅是一張紙,根本無視其法律效用,且被害人聲請保護令可能更激怒加害人施毒手,這是被害人最需要幫助的時候。
王玥好說,過去許多案例已證明光是報案並不能得到完整保護,警政單位是保護民眾的第一窗口,應主動幫家暴受害人設想接下來可能遇到的危險,而不是僅被動接受報案、協助聲請保護令。
對於黃妻被一刀切斷頸動脈和氣管,台大物理系教授傅昭銘指出,人體皮肉、動脈與氣管很脆弱,只要刀鋒夠利,加上拉扯力量,就能切斷。台師大物理系名譽教授林明瑞也說,頸部是肌肉,無骨頭保護,只要刀刃很利,不須太大力量就能一刀奪命。(時事新聞來源:蘋果日報,2013.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