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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昊之死╱法抵不過情?誰敢不判死…

2013-02-05



    高院審判長楊力進、受命法官王世華及陪席法官林怡秀審理王昊案,被外界批評冷血。楊力進昨天感慨說,外界的抗議當然會對法官造成壓力,今後是否對類似案子都要判死刑?有誰還敢判有期徒刑?

    楊力進表示,主嫌劉金龍等人對王昊注射毒品,有「傷害致死」的犯意,但沒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才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

    據了解,高院當初審理王昊案,想聽聽王昊父母對四名毒蟲害死兒子的看法,但王母是毒品通緝犯、屢傳不到,因毒品案坐牢的王父不表達意見,僅說「不要再提(訊)我」,委由王昊的姑姑代理訴訟。王昊的身世,令人同情。

    楊力進說,他看到王昊被凌虐的照片,覺得怎會有人這麼殘忍?他能體諒被害家屬的心情,但法官必須就事論法;王昊的死因經鑑定是注射毒品休克死亡,他被鐵鎚痛打、拔指甲、燙皮肉的外傷,並不是致死原因。

    劉金龍為王昊注射毒品時,曾問同夥鄭盛峰,注射那麼多會不會死亡?鄭回答「不會」,劉相信鄭的話。後來同夥打電話說王昊身體有異狀,劉要求立刻送醫,同夥卻延遲送醫,導致劉輕忽王昊的狀況;可見,劉並沒有殺害王昊之意。(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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