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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苗栗也能領生育津貼了

2013-01-30



     苗栗縣發放全國最高的生育津貼,每胎補助3萬4000元,原本只限婚生子女,縣府縣務會議昨天通過擴大發放對象,非婚生子女也納入,每年有一百多人受惠,勵馨基金會苗栗分事務所主任林雅惠說「太好了!不僅經濟不無小補,心理層面也會比較平衡!」

    苗栗縣生育津貼原規定婚生兒才享有生育津貼補助,勵馨基金會因此點名苗栗縣等縣市歧視未婚媽媽、非婚生子女,縣府縣務會議昨天討論修正「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部分條文,發放對象擴及非婚生子女,勵馨給予肯定,並大表歡迎。

    林雅惠表示,勵馨發現未婚婦女,尤其是少女,一旦選擇生下小孩,將面臨社會、學校、人際等方面的壓力,經常伴隨家庭經濟等問題,但目前特殊境遇婦女補助,設有資格條件限制,如果生育津貼可以補助,經濟不無小補。

    生育津貼就是獎勵生育,無關已婚或未婚,勵馨肯定縣府回應修正辦法,非婚生子女一視同仁補助,婦女心理會比較平衡,有支持她們勇敢面對生活的作用。

    苗栗縣2010年5月起實施生育津貼每胎3萬4000元,去年支出一千兩百多萬元,「縣長信箱」去年接獲不少反映,縣議員潘秋榮等人也質詢,建議修法擴大對象照顧未婚生子的婦女。

    一名未婚生子的少女向「縣長信箱」反映,懷孕過程不斷遭到異樣的眼光,為生下小孩,她都忍受下來,但連縣府的生育津貼也將她排除在外,讓她很受傷。

    縣府民政處指出,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在落實照顧婦幼福利,加強婦幼經濟安全與營養補給,主體在於新生兒,且因少子化,鼓勵婦女生產,因此無涉婚姻關係,辦法修正後送法規會審查後公布施行,近3年非婚生的新生兒分別有178人、164人、166人。

    符合資格者在新生兒出生半年內辦理登記,戶政事務所會先發給1萬元紅包,再依填具的申請書及指定郵局帳戶,滿1歲、2歲、3歲逐年匯入8000元,1胎共3萬4000元。(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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