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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2
內政部為鼓勵弱勢單親進修學位,推出100年單親培力計畫,9月15日至10月31日受理申請;除補助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學費,也補助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內政部100年單親培力計畫,目的在鼓勵弱勢單親進修學位,提升專業知能,促進就業能力,進而獨立自主,自立脫貧。
補助對象是55歲以下單親並且是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配偶受徒刑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執行中、遭受婚姻暴力與配偶分居的單親,並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
除此之外,還必須符合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大專校院並修習學位中;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民國100年7月至12月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消費性支出1.5倍;未領取政府學費、學雜費、學分費補助或減免者等條件。
符合補助標準,可獲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高中(職)修業年限內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新台幣8000元;大學院校修業年限內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1萬元。
此外,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12歲以下子女,還有臨時托育費用,每名子女每小時最高補助100元,每月最高補助48小時;育有18歲以下的身心障礙子女,領有身心障礙者臨時短期照護相關證明的人員托育者,也得檢據申請補助。
內政部100年單親培力計畫分兩階段申請,分別是今年第1學期以及第2學期。第1學期申請已截止,第2學期申請於9月15日至10月31日止。內政部預計高中(職)2學期補助80人;大專校院2學期補助490人。(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