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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財團法人買股,北市保安宮搶頭香

2012-10-01



景氣慘兮兮,但民間宗教團體絲毫不受影響,全台香火鼎盛的大廟及教會團體每年結餘大筆現金,均以低利存放在金融機構賺取微薄的利息,內政部今年六月首度開放宗教財團法人投資股市、購買債券型基金,估計全台約有三千個宗教財團法人適用,可投資金額高達數百億元,但因資金來自信徒、教友捐贈,各宗教法人態度相對保守,目前僅台北市保宮安表示有興趣,決定斥資三千萬元投入股市。

 

內政部宗教輔導科長黃淑冠表示,宗教團體分為三類,一、財團法人,如法鼓山基金會、台灣長老教會等;二、社團法人,如中國佛教會等;三、一般宮廟、教會。此次只開放宗教財團法人,在安全、可靠的原則下,於法院登記財產總額,扣除設立捐助總額及不動產後的三十%額度內,建立投資評估、管理及停損等相關機制,經董事會決議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即可投資股市及債券型基金。

 

黃淑冠表示,早期政府開放財團法人投資有價證券時,宗教團體並不在開放之列,主因是宗教財團法人係為傳揚宗教教義而設立,信徒捐款多為了建廟、印經書、蓋醫 院、興學等目的,並非為了賺錢,投資有價證券獲利雖高,但風險也高,因此遲未開放,如今開放係基於對各宗教財團法人組織自主性以及對其財產經營需要,且其 獲利也用於公益,與其設立宗旨並無牴觸。

 

黃淑冠表示,各宗教財團法人每年需向主管機關進行預決算報告,在中央為內政部、在地方為民政局處,進行事前核備、事後監督,雖不做投資標的審查,但若虧損達二十%就必須出場停損,若放任造成重大虧損,將懲處董事會。

 

兼任內政部宗教諮詢委員的保安宮董事長廖武治說,宮廟現金太多對董事會確實很頭痛,尤其是遵守規範的宮廟組織,據他了解,在內政部解禁前部分寺廟早就偷偷買股票了,甚至另行成立金融投資公司,匯出現金去買股票,「及早訂出規範,絕對是好事。」

 

  但內政部提醒,過去曾有宗教團體私下投資連動債造成巨額虧損,畢竟這是信徒、教友的捐款,最好不要投資高風險標的,也不可違法投資拉抬特定股票,佛教相信因果循環,投資股市也應秉持善念。

(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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