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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交通公正月,台中要建立用路倫理

2012-09-28



  台中市長胡志強肯定聯合報「公路正義」願景報導,台中市已決定把十月訂為「交通公正(公路正義)月」,以宣導為主,配合強力稽查,希望建立用路人道路倫理。

 新北市長朱立倫昨天說,市府在交通工程規畫有很大的檢討空間,但市民行為養成很重要,要怎麼做好禮讓行人教育,市府將提出積極作為。

 

 胡志強指出,很多晨間運動的老先生、老太太被撞死,幾乎都是喝酒駕車惹禍,「這些被傷害而死的人,永遠無法自己出來控訴,我要替他們站出來講話 」。

 

 他主張查到喝酒駕車者立即拘留三日、沒收車輛,同車者也要連坐處罰。

 

 胡志強說,世界各國對酒駕處罰都較我國嚴格,基隆地檢署作出判例,五年之內兩次被逮到酒駕就可先送入拘留所,這是很好的做法,建議法務部應統一訂出全國都可實施的通則,對酒駕屢犯者重罰。

 

 交通局長林良泰說,會參考聯合報公路正義概念,十月的「交通公正月」從教育、醫療著手,先在學校、醫院、公園試辦,在周邊道路宣導禮讓學生、病人和老人,不得雙排停車、轉彎打方向燈等,透過強力宣導再配合稽查,持續半年以上,應可讓用路人養成道路倫理。

 

 台中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長吳啟瑞說,遏阻酒駕執法面和取締都要加強,會增加布點、時間取締酒駕,另也會與地檢署研究可行方案,並找地方意見領袖成立「反酒駕聯盟」。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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