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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錢換增額外勞,政院定調

2012-08-03



  經濟部與勞委會針對製造業缺工問題,昨日在政院達成「多繳就業安定費,換增額外勞」的共識,但增額比例及就業安定費調增數目,尚未有定案。陳揆原則同意依此大方向研擬,責成政務委員管中閔、薛承泰召開跨部會討論,盡速定調。

  行政院政務會談昨天討論勞動力短缺議題,經長施顏祥以「階梯式設計」概念,提出製造業可以「附加就業安定費,來換取超額外勞」。這筆附加就業安定費,建議專款專用,用來鼓勵本國勞工從事特定製程工作,獎勵方式包括就業獎助,或改善工作環境。

  目前廠商聘僱一名外勞,須繳交就業安定費2千元,製造業外勞上限比例依其規模分五級制管理,分別為10%、15%、20%、25%、35%不等,經部建議增額比例分為5%、10%、15%等3級,每名外勞在2千元之外,再附加就安費,依增額比例為4千、6千、8千元。最高增額比例若為15%,企業要加聘一位外勞就要交1萬元的就安費。

  勞委會雖然同意雇主多繳就安費來換取增額外勞,但是反對「階梯式」設計,認為無論比例,就是「一個價」,勞委會認為,如果增額聘僱外勞所額外增加的就安費,與現行外勞就安費間的「差額」僅「一、兩千元」,勢必引發雇主「假性需求」,因為「即使多繳錢也划算」,後果將導致雇主為取得更低廉的人力成本、逼退本國勞工請外勞,與勞委會提出該項新制的「初衷」大相逕庭。

不過,增額比例是否3等級、附加數額多寡,勞委會與經濟部尚未形成共識,有待政院討論;勞委會也將把比例及數額提報九月中旬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討論。

 

至於經部建議放寬聘僱外勞比例上限至50%,勞委會沒有同意。但經濟部官員說,外勞上限比例必須同步鬆綁,如此適用最高上限35%的企業,才有增額聘僱外勞空間。

 

此外,經濟部建議,新增重大投資案,可依產業別、投資金額、創造就業人數、本勞薪資標準,考慮給予較多外勞名額,並同意以附加就安費方式,增聘外勞。

 

建會也建議,產業外勞的進用應依產業特性作更細緻區隔,例如針對政府支持重點產業、新增投資、新接訂單者,配套放寬外勞聘僱比例。

 

(時事新聞來源:工商時報,201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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