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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想婚,高市將可『陽光註記』」

2015-05-12



高雄市政府對同性戀者釋出善意,想要結婚的同志可到高雄戶政事務所做「所內登記」,高雄市民政局長曾姿雯說,這是「陽光註記」,預計年底實施。

 

市議員簡煥宗和高閔琳昨天為同志發聲,希望市府同意讓同志可在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還在議事廳內放映藝人蔡依林挺同志而拍攝的MV,說明高雄市是宜居的城市。

 

簡煥宗認為,高雄是人權城市,期待在高雄有意結婚的同志,在戶口名簿登記時,能在個人記事欄註記伴侶關係,讓同志及多元性別市民和異性戀享有相同的責任義務與權益。

 

曾姿雯說,中央規定婚姻關係的註記必須是一男一女,要登記結婚比較困難;不過高雄市是友善城市,會在戶政事務所內做「所內登記」,稱「陽光註記」。

 

民政局長曾姿雯說,全球已有廿五個國家法令同意同性伴侶,並有十八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關係,高雄市是尊重人權及友善同志的城市,在法律未修改前,市府已研議透過戶役系統的所內註記功能,將同性伴侶註記為伴侶,也就是「陽光註記」,以尊重同志的權益,預計年底可實施。

 

同性戀者「阿民」說,可以感受到高雄市政府的善意,但這也只是註記而已,無法和異性戀者享受同樣的法律保障,例如夫妻財產共有,擁有繼承權,甚至發生重大疾病,到醫院簽名時,也只能以朋友身分簽名,「還是不夠的,我們要爭取的還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高雄市長陳菊曾在台灣第一對同性伴侶的婚禮上送上「相愛是人權」的喜幛,也曾在高雄市第一屆的同志大遊行致詞。(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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