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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舉發,警政署:事倍功半,申訴增多」

2015-04-29



台北市長柯文哲為解決違停熱區浪費警力當「稻草人」問題,決心要以監視器取代人力來舉發違停。警政署昨表示,依現行法規,北市警局只要先公告設置取締地點,即可透過監視器來取締違規停車,不過依法只能取締駕駛不在場的違停,員警還是需要進行判讀,透過監視器反而事倍功半。

 

警政署指出,使用監視器舉發交通違規符合法令,目前監視器都以治安、交通為設置目的,並非用來開罰單,若要用來抓違停開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台北市警察局必須定期於網站公布設置地點,讓民眾知曉。

 

對於以監視器抓違停是否真能節省人力,警政署認為監視器錄下影像,仍必須派員監控、判讀內容。尤其駕駛人在場的違規臨停,不能逕行舉發,需當場開單告發,員警如何從監視器內容判讀駕駛在場?勢必花費更多時間和人力判讀,而且無法立即排除違停狀況,日後申訴案件恐會增加。

 

警政署表示,過去新北市和未來雪隧進行科技執法、動態攝影,監視器可以自動判讀違規車輛,直接存入違規檔,員警即可直接調取資料舉發。

 

至於被柯文哲點名敦化南路派出所員警都在當稻草人的大安分局則強調,如果法源依據沒有問題,他們將全力配合辦理,確實也可減輕員警的負擔。

 

不過,柯文哲似乎沒弄清楚大安區派出所的轄區,這個讓他念茲在茲,多次開罵的交通熱點,位在忠孝東路和復興南路口,為新生南路派出所轄區,並非敦化南路派出所。

 

基層員警表示,復興南路、忠孝東路口該段熱區的監視器,有時只能夠拍到車尾,若是靠影像舉發,屆時可能會發生民眾申訴,例如:「我人待在駕駛座!又沒有熄火!」、「我在黃線臨停不到3分鐘!」等等,有時還是親自到場,拍照舉發比較沒有爭議。

 

基層還說,該路段會有這麼多檢舉,其實是有所謂「檢舉魔人」,常狂打電話,扣掉報案的次數,問題並沒有那麼嚴重。(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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