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PHP Error was encountered

Severity: Notice

Message: Only variable references should be returned by reference

Filename: core/Common.php

Line Number: 257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行動裝置版 查看時事新聞與賡續發展
回首頁 回上一頁

查看時事新聞與賡續發展

「加管一樁……,新加坡晚上不賣酒」

2015-04-02



新加坡酒類管制法令四月一日生效,規定所有零售商每晚十點半到隔天早上七點禁售酒精飲料,民眾在同一時段也不能在戶外公共場所飲酒。民眾支持新法,認為有助改善公共秩序,但業者擔心生意受影響。

 

新加坡國會一月通過「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案」,規定所有零售商每天廿二點半到隔天七點禁售酒精飲料。持有售酒執照的餐館、酒店和酒吧不受新法限制,可依執照規定時間販售酒精飲料,但顧客只能內用,不准外帶。

 

外勞聚集的小印度和紅燈區芽籠被列為禁酒區,除了平日的限制,每逢周六七點至周一七點,以及公共假期前夕十九點至假期隔天七點,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飲酒。禁酒區的商家每逢周末、公共假期及其前夕,只能在七點到十九點賣外帶酒精飲料。

 

若觸犯法令,初犯者將面臨最高新幣一千元(約新台幣兩萬三千元)罰款;累犯者則恐面臨新幣兩千元(約新台幣四萬六千元)罰款或最長三個月監禁,或罰款加監禁。業者若違反售酒執照條例,最高可處新幣一萬元(約新台幣廿三萬元)罰款,若在禁酒區違法,刑罰加重一點五倍。

 

新 加坡副總理張志賢說,新法是政府對國民長期抱怨醉客危害治安的回應。小印度區前年底發生數百名外勞酒後暴動意外,廿多人遭起訴。官方民調顯示,八成民眾贊 成新法,但海峽時報網路民調顯示七成五受訪者反對此法。小印度商家認為,消費者大多下班後來買酒,新法恐影響生意。部分外勞則說為了避免觸法,只能少買。(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5.04.02)

Copyright © 2011 Association of Sunny Social Welfar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