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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3
民法雖規定子女不論性別皆可平等繼承父母財產,但在「傳子不傳女」傳統思維下,卻難以落實實質平等。據財政部最新統計,女性聲請拋棄繼承遺產的比例較男性高出近15%,申報遺產稅的被繼承人男性比例卻遠高出女性兩倍以上。
財政部統計,2013年遺產稅徵收的5921案中,男性被繼承人比例佔68.8%,女性則為31.2%,顯示有遺產者以男性居多;聲請拋棄繼承遺產的人數為5萬1205人,其中女性佔56.6%,遠高於男性的43.4%。
小惠(化名)早年為了養家、栽培弟弟念書,靠著半工半讀勉強完成學業,儘管弟弟工作收入較豐裕,受傳統價值觀影響,仍舊由她負責照顧年邁父母,但做得再多, 父母還是覺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遺產想全數留給兒子,希望女兒放棄,爭取自己權益還被責罵不孝,讓小惠非常傷心。
另一名個案黃小姐(化名),在父母晚年一肩扛起照顧責任,當父母過世後,兄長卻將她排除在繼承系統表之外,黃小姐到國稅局詢問後才發現,讓她氣得一狀告上法庭,但法官卻只說「家務事幹嘛鬧上法院」,並以兄長還未將遺產分走為由不起訴,讓黃小姐很受傷。
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務部主任秦季芳表示,雖然法律已經讓男女在繼承權利上有「形式上的平等」,但千百年累積下來的傳統「傳子不傳女」思維仍在,基金會便常接到類似諮詢,稱家人以死相逼要求女性放棄遺產繼承,女性為了不破壞家庭感情,往往最後都會妥協。
律師王如玄指出,歷年來拋棄繼承女性永遠比男生多,報遺贈稅則都是男比女多,法律的平等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撼動底層形塑的刻板印象,政府應扮演更積極角色宣導,慢慢以教育改變社會氛圍。
王如玄提醒,就算父母寫了遺囑要將遺產全留給兒子,民法定有「特留分」保障所有繼承人權益,女性不要輕易放棄;秦季芳表示,婦女新知設有民法諮詢專線,鼓勵女性多加利用。(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1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