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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實習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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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實習辦法
100年6月12日經行政會議通過
壹、宗旨
本會為提供社會工作系所及相關系所學生進入機構實習機會,協助其瞭解高風險家庭關懷、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長期照顧服務及家庭福利服務,獲得理論與實務驗證,提昇未來家庭支持、家庭照顧能量及強化家長親職功能之專業人力。
貳、實習資格
参、實習名額
本會接受實習申請之名額,視服務需求及人力配置而定。
肆、申請方式
由學校具函申請,檢附申請學生履歷、自傳、實習計畫、歷年成績單及其他相關參考文件。本會於收受申請公文後二週內通知面試與否。
伍、申請時間
實習生於實習前一個月提出申請,並由學校發出實習申請公文。
陸、實習時間
實習期間之安排須配合本會規畫之週數及時數。
柒、實習內容
捌、實習方式
一、實習內涵包含參與專業教育訓練、專案執行、電話會談、個案研討、法律諮詢觀察、個案及團體督導會議、機構會議及其他與社會工作實習相關活動事項。
二、實習安排為符合個案、團體及社區三大社會工作之主軸核心價值,其實習時間規劃:以基礎工作20小時、個案工作40小時、會團體工作30小時、社區連結30小時,方案工作30小時、研究發展40及其他與福利行政/社工管理10小時,並可依本會各項方案計畫不同彈性調整之。
玖、實習作業
除配合本會相關事務外,另可依照實習慣生要求彈性調整,其內容如下:
拾、實習生應遵守下列事項
拾壹、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會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修訂時亦同。